法院人员称邱兴华做司法鉴定可能性不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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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09日06:57 华商网-华商报 | |||||||||
庭审后,邱兴华在法警搀扶下起身离去本报记者王培民摄 休庭时,邱兴华露出绝望和恐惧的眼神 新闻回放 ■关于“司法精神病”鉴定 邱妻:邱家族有多人患精神病 邱兄:弟弟只是有点关节炎
邱兴华:我没有精神病 审判长:合议庭评议后再决定 ■邱兴华庭审表情 10月19日一审时,有些得意,辩解时滔滔不绝,态度从容而傲慢,回答法庭询问时口气硬,声音大 昨日二审时,表情平静而僵化,眼神中流露出绝望和恐惧,回答法庭问讯时话语很少,显得底气不足 昨日上午,震惊全国的邱兴华杀人案在安康进行二审。在社会上引起广泛争议的“司法精神病”鉴定,邱兴华的二审辩护律师张桦在庭审中提出申请,但审案法官当庭未表态。在庭审中,法庭主要围绕此案两大争议焦点:即对犯罪的原因的认定和是否采纳“司法精神病”鉴定申请展开,控辩双方在法庭上展开激烈辩论。省高院对此案将择日宣判。 ■公诉人指邱兴华制造“淫乱”假像 在法庭上,邱兴华重申自己的上诉理由:我杀人不是因为挪碑,而是我亲眼看见熊万成在我媳妇屁股上摸了一把,而我媳妇行为不轨,损害了我做男人的尊严。律师张桦辩护称:邱兴华的这一上诉理由辩护人认为是可信的,这也是邱兴华杀人的主要动机。有上诉人作案后留下的“古仙地不淫乱违者杀”字据为证,其中“不淫乱”恰好印证了邱兴华杀人灭庙的动机。 对此,检察院公诉人表示,这一理由不是邱兴华真实的犯罪动机。首先,邱兴华在落网后,曾向公安机关供述其作案有三点原因:一是熊万成调戏其妻;二是挪碑与管理人员发生争执;三是铁瓦殿人员无端怀疑他们夫妻在山上同宿,并指责辱骂。其次,邱妻何冉凤证实,她与邱兴华下山后曾到其表兄家,历数挪碑、妻被调戏等在铁瓦殿遭遇,并大骂铁瓦殿管理人员,扬言要杀了他们。除邱兴华妻子外,其表兄、侄子均有笔录可以佐证。同时,邱兴华作案后,曾挪动陈世秀尸体制造“淫乱”假像,因此“不淫乱”是指此事。 ■邱兴华案还能“走多远” 二审结束后,邱兴华案还能“走多远”呢?张桦表示,根据法律规定,上诉案件的审判期限是45天,从邱兴华案上诉日期10月31日开始。如果省高院经研究决定不做“司法精神病”鉴定,案子很快就会宣判。如果做鉴定的话,鉴定期限至少两个月,这两个月不计入审判期限。据一位办案法官分析,如果省高院决定不做“司法精神病”鉴定,此案的死刑复核程序也有可能提前启动。 ■寒风中邱兴华妻女泪别囚车 庭审结束后,记者走出安康铁路运输法院大门时,发现邱兴华的妻子何冉凤和大女儿梅梅(化名)挤在人群里。为了取暖,母女俩靠得很近,不停地跺着脚。但她们的眼睛没有离开法院大门,当囚车开出法院时,她们紧张地向囚车上张望。 看到记者,何冉凤匆忙抹了把眼泪,梅梅哭得脸红红的。得知二审庭审中没有定下“司法精神病”鉴定一事,何冉凤有些失落。她说:“应该给鉴定一下,要不,就没有机会了。”究竟没了什么机会,何冉凤没说。但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丈夫邱兴华免死的机会;一种是为自己正名的机会。如果丈夫是精神病,他对自己的诋毁,自然难以令人信服。 辩论焦点 是否鉴定“精神病”尚未定论 开庭不久,辩护律师张桦就在法庭上提出,邱妻何冉凤和亲属认为邱兴华有“精神病”,并多次找到律师,要求律师向二审法庭申请鉴定,建议法庭郑重考虑。张桦说,邱兴华犯杀人罪的前后经过、细节和抓获归案后的精神状态、言谈举止,有一些异于常人的地方。例如,他杀人后剜眼、掏心并烹炒喂狗。同时,张桦还向法庭提交了邱妻何冉凤从老家村委会和亲属处开的“邱家族有多人患精神病”的证明。 公诉人认为,邱兴华作案前后,是经过预谋的。他计划周密、思维清楚,并在作案后顺利逃出警方包围,说明他能辨认自己的行为能力和作案后果。邱兴华的哥哥证明,弟弟除患有一点关节炎外,身体一直很好。公诉人出具的证据中也有邱兴华老家村委会的证明:邱兴华身体健康,没什么病。 法庭认为,邱妻通过辩护律师提交的证明,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值得怀疑。再者,该证明不是医疗机构诊断病历和结果,不能证明邱兴华“有精神病”,因此法庭“不予采纳”。 就“司法精神病”鉴定这一争议,邱兴华本人当庭表示,“我没有精神病”。审判长在法庭上宣布,待本案合议庭评议后,再做结论。有法院工作人员认为,从审判情况和邱兴华本人的一贯表现来看,“司法精神病”鉴定的可能性不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