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公司租用土地违规建豪宅 村民告国土局不作为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27日01:10 新京报
南安河村的1700亩地原本应以林地的“身份”分给村民,村干部则以荒地的名义对外承包建豪华游乐园。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王瑞茹被视为村里的“能人”。7月16日,她和另外4村民再度将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告上法庭。理由是,北京汇通诺尔狂飙运动休闲有限公司(下称狂飙公司)租用村里1700亩土地,违规兴建豪宅,而北京国土局海淀分局对此行政不作为。 王瑞茹,海淀区苏家坨镇南安河村村民,她深切体会到北京农村土地的增值态势。而同时农民在土地权益分配上又陷入了一个复杂的难题。 为了争取一个合理的土地权益,从2005年起,王瑞茹已两度状告国土资源局。 1700亩林地变成荒地 村委会以荒地为由,将它们租给狂飙公司,如果是林地,它们应分配给农民。 在南安河村的树林里,坐落着几座灰色的豪华别墅。这附近的1700亩土地,被狂飙公司租用,开发建设的是国内独有集园林景观和体育休闲的多功能乐园。 王瑞茹和村里几个代表调查发现,兴建这些豪宅并未经过政府许可,遂在2005年,向北京国土资源局海淀分局举报。 王瑞茹说,他们也是后来才知道,这片土地的问题远不止违规兴建豪宅。“村集体将这片林地当作荒地处理了。” “如果是林地,村集体就应该把地权分给每个农民。荒地则不用分。”王瑞茹说,村委会则以荒地为由,将这片土地租给狂飙公司。 村民王白记得,村里在1995年将这片地租给台商,收回时,林地已被破坏成了荒地。 村支书冯国立承认在承包给台商之前,这里曾是一片林地。但是在2004年租给狂飙公司时,已是荒地了。 “如果是林地,村民在2004年分地时,就会得到比现在更多的地。”王瑞茹现在和所有村民一样,都是在名义上拥有1亩土地。而她算过,如果将那1700亩土地分了,每人在名义上就会有2亩地。 她说,“如果现在我们的农地全部被政府征用,我们村民就要损失一半利益。” 每户“丢失”6分地 村民李长坡拒绝在1亩的合同上签字,因为他实际分到手的土地只有4分。 王瑞茹是在2004年关注农民土地权益的。那年,南安河村按照北京出台的政策,对村里所有耕地林地进行“确权”、“确利”。也正是那年南安河村的土地确权,引发了村里的土地矛盾。 所谓土地确权,就是中央要求将所有的农地都分配给每个农民。这是在2003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规定的。北京在2004年具体落实了农村土地确权工作。 但是土地确权进行得并不顺利。 南安河村村委会支书冯国立介绍,当时村里共有120亩稻田、350亩耕地和1200亩林地(包括果树)。以村中1500多农业人口计算,每人理应分得1亩。 但当时由于部分农地用于长期租赁,实际可分配的农地并没有那么多,最后村里每人实际只分得4分地。“不过我们还是明确每人有1亩地的地权。” 海淀农林委相关人士介绍,这样的“有权无地”的现象在北京郊区不少见。因为上世纪80年代初,中国在进行家庭联产承包时,不是所有农民都要地,所以有相当数量的农地是由村集体来进行对外承包的。 比如,当时北京的集体经济比较强,而且当时北京企业的劳动力也处于紧缺,在农产品不值钱的现实下,一些村民对土地的积极性不是很高。 海淀农林委说,承包出去的地确实难以收回,提前收回不是不可以,但要按合同法给予补偿,而且有些地块是大片经营的。“所以,就出现有些土地只能在名义上属于农民。” 村民李长坡对此就不能理解,他拒绝在合同上签字,因为实际分到手的土地只有4分,“我们怎么能在1亩的合同上签字呢?” 不满270元的年补偿 南安河村每亩地种果树每年都有几千元甚至上万元的收入,补偿与其相比,距离太远。 “分到手里的是4分地,但我们不否认他有1亩的地权,差的6分地,我们按每亩每年270元的标准给他们确利了,每年都发。”支部书记冯国立说,当时村民不肯签相关的合同,但每人都要了这个钱。 南安河村的土地“确利”方法是,村里的总收入减去总支出,之后的盈余平均分给每个村民。 2004年,南安河村全年收入近110万,其中包括每年出租土地的收益有八九十万元。但要除去人员工资、村民用水、老人补助等款项,每年可以用于确利的钱款是20万元,所以平均每人每亩得利270元。 海淀农林委的一名官员说,北京各地方的做法确实不一样,按理只能是土地承包出去的收益用于分配,有的村则把全村的收入集中起来进行分配。海淀最高的达到了2000元每亩,少的只有100多元。 李长坡就觉得不公平,毕竟现在每亩地种果树每年都有几千元甚至上万元的收入,与270元比起来相距太远。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