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西“七虎”全获刑,为何他量刑最轻?
20日,山西“两虎”再获刑。
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山西省委原常委、山西省政府原副省长杜善学受贿、行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三罪并处,杜善学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杜善学受贿所得财物和来源不明财产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同日,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对山西省委原常委、太原市委原书记陈川平公开宣判。陈川平因犯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注意到,2014年2月27日以来,山西和与山西直接相关的官员中,共有八个省部级“老虎”落马,其中山西原副省长任润厚落马后病亡。
今年12月,江苏省检察机关举行检察开放日活动时通报,审理山西这“七虎”,系中央交办给江苏省检查机关依法查办的系列专案。
今年以来,这“七虎”分别被江苏省检查机关提起公诉。进入10月,“七虎”被密集宣判,至今已全部获刑。
“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注意到,七人中,申维辰、金道铭、杜善学三人都被判处无期徒刑,且三人都犯有受贿罪。
其中,申维辰受贿9541万余元,金道铭受贿1.23亿,杜善学受贿8961万余元。
除受贿罪外,杜善学还涉行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据法院判决书显示,2011年,杜善学在山西省委班子换届时,为得到时任山西省政协副主席令政策的推荐、支持,在山西省政协令政策的办公室送给其1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90.665万元。
令政策则于12月16日因受贿1607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
另外,白云和聂春玉也因受贿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2年、15年。
“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注意到,这“七虎”中,获刑最少的是陈川平,一审获刑六年半。
据法院判决书显示,陈川平涉两罪:受贿罪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
2008年至2013年,陈川平利用担任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山西省委常委、太原市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生产经营、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受贿人民币91万元。
“政事儿”(微信ID:gcxxjgzh)梳理发现,陈川平受贿91万元,系十八大后已开庭审理的落马“老虎”中,受贿金额最少的。
此外,2005年5月至2007年11月,陈川平在担任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兼太原钢铁(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违规擅自决定并直接指挥子公司太钢进出口(香港)有限公司在境外进行大量期货交易,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折合人民币9亿元。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鉴于陈川平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其滥用职权起因于公司经营发展,没有徇私舞弊情节,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责任编辑:李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