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上午,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会议经过表决,决定任命刘建国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检察员。据悉,刘建国在我省检察系统已工作30多年,2014年3月任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来源:猛犸新闻
责任编辑:张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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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上午,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会议经过表决,决定任命刘建国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检察员。据悉,刘建国在我省检察系统已工作30多年,2014年3月任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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