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网曝个别幼儿园存在“虐童”现象,教育部对此高度重视,已责成地方有关部门立即启动调查,尽快查清事实真相。教育部已部署开展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督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对此类事件一定要引以为戒,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切实规范办园行为,切实加大监管督查力度。教育部强调,要按照《未成年保护法》《教师法》和《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有关要求,对一切损害幼儿身心健康行为的幼儿园和教职工必须进行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必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切实保障幼儿身心健康成长。
北京教委回应
针对网传有家长反映个别幼儿园内幼儿受到侵害的情况,市教委高度重视,要求区、园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相关事件的调查和依法依规处理。市教委表示,相关情况不论发生在哪一个区、哪一所园,出现一起,严查一起,同时要举一反三,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相关工作,坚决防止伤害儿童事件的发生。
目前,我市已在各区全面开展幼儿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同时要求各园所进一步做好教育教学、安全管理和师德师风建设,并将进一步落实学前教育三期计划。
市教委表示,孩子是家庭的未来,也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首都教育系统将从一切为了孩子身心健康出发的角度,切实保证让每个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红黄蓝发声:等政府调查结论 对诬告陷害已报案
近日,我公司新天地幼儿园国小二班部分家长向公安机关报警,反映怀疑其孩子在幼儿园内受到侵害。对于此事给家长和社会带来的严重不安,我们深表歉意!目前我们已配合警方提供了相关监控资料及设备,涉事老师暂停职,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后续我们也将及时与相关各方保持沟通,等待政府部门的调查取证结论。
我公司对此事高度重视。在结论未明之前,首先疏导孩子和家长的情绪,尽量将此事件对孩子们的影响降到最低;另一方面安抚全园教职员工情绪,安排其他优秀教师暂管国小二班,保证该幼儿园的正常运转。同时,我们成立了专项小组,对园所进行全方位自查。
我们郑重承诺:
一、如有任何违反教师师德的人员和行为,我们坚决奉行零容忍的原则;
二、如有任何人员发生违法犯罪行为,我们绝不姑息,坚决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三、如有任何公司和幼儿园应承担的责任,我们绝不推脱。
对于个别人士涉嫌诬告、陷害的行为,新天地幼儿园园长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
无论如何,孩子是国家的未来,更是每个家庭的希望。让孩子在幼儿园中有一个安全的环境,做到让家长和社会放心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决定进一步全面升级全国园所的安全管理体系,后续将公布具体措施。恳请媒体和家长朋友们给予我们持续的监督和建议!
人民日报评红黄蓝虐童事件:幼有所育底线不容击穿
遭遇老师扎针、喂不明白色药片……这两天,北京红黄蓝幼儿园再现疑似“虐童事件”,目前孩子的描述、部分曝光照片、家长的控诉不断刷屏,目前,朝阳区教委和警方都已经介入调查。在社会舆论高度关注的强光灯下,此事因何发生?有多少孩子受到伤害?孩子们受到何种程度的伤害?种种问题,相信很快就会有权威而清晰的答案,相关人员必然会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应该说,绝大多数托幼机构、幼儿园,都有着规范、科学的管理,能够让孩子健康成长、家长放心托付。不过,从上海携程亲子园教师喂孩子吃芥末,到广西合浦县廉州镇小红帽幼儿园、玉林市玉州区旺卢村小天鹅腾飞幼儿园,再到北京金色摇篮幼儿园、红黄蓝幼儿园,近期的这些事件,虽然都属极端个案,但都击中了孩子这根家长绷得最紧的神经。孩子们的身心伤害、事件引发的负面舆情,哪怕是百分之一千分之一的几率,都不仅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更应该在源头上予以整改。
要让法律有“牙齿”。对待孩子,任何施害行为都是不道德的,更涉嫌触犯刑法。从未成年人保护法到刑法修正案(九)扩大虐待主体范围,我国在立法上并不缺位。可是,再完备的法律,如果量刑不够、惩治无据、执法不严,也难以达到立法初衷。从这个意义上说,必须通过梳理和总结案例,在举证查证、快速反馈等方面探讨可行性措施并广而告之,拿出更权威的法律解释、更有效的执法示范。保护儿童的法律,只有真正“带有牙齿”并严惩不法行为,才能让定罪和处罚更具针对性、更有威慑力。
要让课堂有“阳光”。虐童事件舆情短期集中爆发,当务之急应该组织起来,让防虐待、防性侵等儿童课程进入托幼机构,给孩子、家长、老师都上一课,讲清楚如何对虐待性侵说不,如何发现和处理问题,以及触碰红线的严重后果。此外,也应加强投入,通过技防监控,确保监控探头全覆盖,实现园内无死角。据悉,北京市已经有所行动,正在迅速排查相关隐患。办学进入正轨、安全没有死角,才能还孩子们一片晴朗的天空,这既需要顶层设计,又离不开全社会的智慧众筹、行动众筹。
要让监管有“力量”。与发达国家的经验相比,我国托幼、学前教育无论办学还是监管都有不少“短板”。因为需求与供给矛盾突出,民办幼儿园和民办培训机构的数量迅猛增长,算商业机构还是教育机构,并不清晰。本来相对民办中小学来讲,“非法”开办的门槛就不高,同时既可以在教委注册,也可以在工商局注册,不仅存在多头管理的情况,而且存在几个公务员要管几百所公办幼儿园和几百幼托机构的现实。办学与管理、监管与保障之间的巨大缝隙,不能光靠给管理者打棒子压担子,还应该加力量派人手,提高治理水平,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要让幼师有“素质”。这些虐童事件无不表明,幼师若是素质差,幼儿就会遭殃。提高幼师素质、抬升准入门槛、完善幼师培养,是解决此类问题时不能绕开的一环。严惩虐童幼师,与关心幼师待遇和培养,是一个硬币的两面。从问题出发,针对“幼师真穷、幼教真苦、托幼真难”的现实情况,有必要设定幼师收入补偿制度,有必要弥补幼师心理落差以增强职业认同感,有必要通过职称评定等方式将幼师纳入统一管理,有必要对幼师上岗进行资格审查、定期考核、不定期淘汰……或许,这样才能让真正爱孩子的人从事培育“祖国花朵”的工作,才能让孩子在健康温馨的学前教育中免受无谓的伤害、形成完整的人格。
十九大报告明确宣示:要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许多需要的东西我们可以等待/但是孩子们不能等”,孩子们是属于未来、属于明天的,但保护孩子需要从今天开始,吹散虐童阴影,守住“幼有所育”的底线,才能让“全体人民共建共享发展”的温暖目标得以实现。
新华微评:幼托市场不能“野蛮生长”
近期,一些地方幼儿园陆续曝出疑似“虐童”事件,引发广泛关注。虽属个案,但背后反映的深层次问题不 能忽视。法治要厉行,监管要加强,师资要提升,幼托市场不能“野蛮生长”。各方力量行动起来,除积弊、补短板,给孩子们一片快乐成长的天空。
检察日报:虐童事件扎针又吃药 谁有病?
今天,“红黄蓝”,这个原本给予孩子多彩世界和无限可能的寓意,混杂在一起时成为了可怕的黑色。
据多家媒体报道,十余名幼儿家长反映,孩子在北京朝阳区管庄红黄蓝幼儿园遭到老师扎针、喂不明白色药片,家长们还提供了孩子身上有多个针眼的照片。尽管警方的调查结果尚未公布,尚属疑似虐童事件,但消息一出立即引发舆论强烈关注。
“继上海携程亲子园虐童案后,“虐童”这一敏感词汇再度进入公众视野。人们不禁要问:又扎针,又吃药,究竟是谁得了病?
据多名红黄蓝(新天地分园)家长反映,孩子腿部、屁股、腋下出现针眼。据多名红黄蓝(新天地分园)家长反映,孩子腿部、屁股、腋下出现针眼。
大人得病,不能让孩子服药
老师给孩子扎针吃药,无非有三种原因:让孩子迅速安静睡着、惩罚恐吓孩子、满足变态的心理。无论什么原因,该吃药的都不是孩子,真正生病的是大人,是我们这个成人社会。
如果扎针吃药是为了满足变态心理,那拥有这样心理的人是怎么混入幼师队伍的?怎么会让一个原本高要求的神圣行业,变成了低门槛的求生饭碗?
如果扎针吃药是为了惩罚恐吓孩子,或让孩子迅速安静睡着,那么幼师们为何会甘冒风险?原因或许很多,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超低的幼师配比带来的过重负担和压力。背后的根源恐怕还是两个字“利益”。逐利的土壤一日不除,虐童事件可能就一日不止。
23日中午,家长在红黄蓝幼儿园(新天地分园)门口聚集,希望获得园方回应。 人民网 尹星云 摄23日中午,家长在红黄蓝幼儿园(新天地分园)门口聚集,希望获得园方回应。 人民网 尹星云 摄
大病,就需要猛药
虐待儿童,人们首先想到的是虐待罪,但过去“虐待罪”的对象仅仅是家庭成员,因幼儿不属于教师的家庭成员,因此无法适用该罪名。2015年11月1日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扩大了虐待罪适用范围,教师作为“对未成年人负有看护职责的人”被纳入适用对象。
即便如此,在该罪名的具体适用过程中依然面临两大主要问题:一是入罪较难,只有达到“情节恶劣”的情形才能适用,而司法实践中“情节恶劣”的标准往往难以把控,造成适用的困惑和司法标准的不统一。二是处罚较轻,仅规定了“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刑法的惩治力度不够,必然带来预防效果不佳。为此,许多人还建议应当规定单独的“虐待儿童罪”罪名,加大对虐待儿童的打击力度。
除了新设罪名,就现有法律框架而言,与侵害儿童入罪有关的两个“标准”亟需改变。
一个是“物理”标准。以轻伤为例,根据最高法等五部门于2014年1月1日公布施行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诸如颅骨单纯性骨折、牙齿脱落或者折断2枚以上、缺失半个指节等情形才可能构成轻伤。众所周知,这些伤害如果发生在儿童身上,后果要严重得多。可这些令人惊悚的标准适用在儿童身上时竟然没有不同。因此,儿童身体被扎几个针眼要定故意伤害罪在司法实践中几乎不可能。如果针对儿童侵害的“物理”标准不降低,带来的只会是“平等但不公平”。
另一个是“心理”标准。实际上无论是虐待还是性侵,对孩子的心理伤害往往比物理伤害更重大、更持久、更难愈合。可是在刑法评价时,心理伤害因素往往被边缘化,甚至被忽视,其标准也和成人无异。儿童的心理创伤既得不到评价,更得不到正视或疗愈。这带来的是儿童心理问题的潜伏。一旦爆发出来,要么自闭抑郁,要么狂暴乖戾。这是早期被创伤儿童或自残自伤,或变为加害人的重要原因。
如果不让刑法真正通上防虐童的高压电,那法律就很难成为防虐童的高压线。
儿童受伤,需要儿童专用药
儿童遭虐待,除了给侵害人服猛药,应该服药的还有家长。
尽管幼儿阶段的孩子表达能力有限,但长时间被虐待被侵害而未被发现的现状还是令人匪夷所思。家长的心有多粗,孩子受到伤害的风险就有多高。
因此家长们除了给孩子常备预防感冒的药,预防各类侵害的“专用药”也不能缺。什么样的接触不能有、哪里的部位是隐私、哪些事件该告诉家长……这些教育一样都不能少。
在保护孩子这个问题上,就得“一人生病,全体服药”。社会事件在引发社会舆论后,更可贵的是社会反思和社会制度的建构。美国小孩儿梅根的用死换来了“梅根法案”,韩国小孩儿素媛用被性侵的惨剧换来了“化学阉割”法律的出台,而在中国,孩子口中的芥末和身上的针孔,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呢?我们拭目以待。
来源:教育部官方微博 人民日报 检察日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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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宇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