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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总书记的任期限制应该写进党章?法工委回应

党的总书记的任期限制应该写进党章?法工委回应
2018年03月11日 18:54 新华网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3月11日(星期日)约17时30分在人民大会堂一楼新闻发布厅举行记者会,邀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秘书处法案组组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法案组副组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郑淑娜就“宪法修正案”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以下是文字实录:

  美国全国公共广播电台记者:

  有一种观点认为,中国共产党要活动在法律的框架之内,因此,党章要服从于宪法,所以,不是总统的人选从宪法中拿出来,而是党的总书记的任期限制应该写进党章,你们对此有什么评论?

  沈春耀: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多次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宪法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无疑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这在我们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时期,大家可以突出地感受到这一点。党中央也多次强调这样一个基本的立场,就是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包括修改宪法。党领导人民实施和执行宪法。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这一点并不是今天才讲。去年党的十九大修正了党章。党必须在宪法、法律框架内活动这条原则,在30多年前,在改革开放初期,在我们党的十二大党章中就非常明确了。所以对宪法也好,对法律也好,中国共产党、中国各级的组织、中国各个国家机关、各级的领导人员和工作人员,都必须遵循和维护。

  十八大以来这几年,在加强和推动宪法实施、维护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方面也采取了一系列重要的举措,就在宪法修正案通过之后,刚才张德江委员长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报告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来的工作。如果大家看委员长的这个报告,有相当一部分都是跟宪法实施和监督有关系的。比如说设立国家宪法日,这在2014年就明确了,我们已经开展了四个国家宪法日。再比如说实行宪法宣誓制度,这是我们在201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决定,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这个内容就写到了这次宪法修正案中。我们这次会议的大会发言人也说了,这次会议还有一项重要的议程,就是选举和任命新一届的国家机构领导人员和组成人员,有一个重要的活动就是国家机构领导人员、组成人员的就职要进行宪法宣誓。就在人民大会堂要进行宪法宣誓,这在我们以往是不曾有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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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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