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 > 正文

牢记新农村建设箴言“五要五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3日09:09 四川在线

  新华社21日受权播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今年的这份中央“一号文件”是继2004年以来中国第三个以农业、农村和农民为主题的文件,充分显示了中国领导人解决“三农”问题的决心。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今年各地将在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指导下迈出有力的一步。

  “十一五”时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下坚实基础的关键时期,是推进现代农业
建设迈出重大步伐的关键时期,是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取得突破进展的关键时期,也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加速推进的关键时期。如何做好新农村建设这篇大文章,是各级领导干部面临的重要课题。笔者认为在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时,关键是要坚持“五要五不”,即推进新农村建设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民主商议,不强迫命令;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要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

  坚持“五要五不”就是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切实把这件关系全局的大事抓紧抓好。尤其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注重解决农民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要统盘考虑城镇建设和农村发展,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科学规划,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要认真贯彻落实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从农民群众最关心的实际问题入手,突出抓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农村教育、卫生和文化事业,着力解决农村基础设施滞后和农民上学难、看病难等突出问题,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一个良好开局。

  坚持“五要五不”就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要充分考虑当地财力和群众的承受能力,不能盲目攀比、急于求成,更不能通过加重农民负担和增加乡村负债搞建设。要注意帮助落后村、贫困村解决发展中的问题。要明白农民群众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要充分尊重他们的意愿,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政府职责是服务、是引导扶持、是搞好

宏观调控,不是强迫命令。要引导广大农民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建设自己的家园。

  坚持“五要五不”就是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

科学发展观,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要认真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把“多予少取放活”六字方针贯彻落实好,尤其要在“多予”上下功夫。要下决心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加强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将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转向农村。同时城市要采取多种形式支持农村发展,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另外还要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农村建设,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浓厚氛围。

  坚持“五要五不”就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要突出乡村特色、地域特色和民族特色,要尊重各地的传统习惯和风土人情,不能把典型的地域特征搞没了,把鲜明的民族特色改掉了,把优秀的文化传统弄丢了。切忌用一张图纸、一个模式、一种格调来搞村庄建设,切忌用大拆大建、强制拆迁、随意撤村来树新村样板。同时,在新农村建设中要高度重视节约土地、保护耕地,更好地发挥生产要素和公共设施的效能。

  一句话,我们要建设的新农村,应当是类型多样、特色鲜明、风貌各异、多姿多彩的,能体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新农村目标,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相关专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