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是否“安全”,政府有告知义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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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10:16 云网 | |||||||||
近期,一些洋品牌的药品、食品、电子产品爆出质量问题,在公众急需得到权威部门的说法时,总会有人站出来信誓旦旦地表态:在中国内地的产品是绝对安全的。让人遗憾的是,这些声音往往不是从质监、检疫部门发出的,而是从该产品的企业代言人口里说出的。 2月24日,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宣布,紧急召回由美赞臣公司生产的一款婴幼儿人工配方奶粉。像大多数孩子的父母一样,笔者对这则新闻格外敏感,2月27日,美赞臣(广州)
笔者注意到,近期每逢洋品牌爆出质量问题,当事企业往往会说:在中国内地销售的产品是绝对安全的。前不久,新加坡爆出使用博士伦润明隐形眼镜护理液造成真菌性角膜炎的事件,这一消息让中国内地使用该产品的消费者感到紧张,在人们迟迟等不来权威部门的调查结果时,博士伦中国总部通过媒体发表了声明:新加坡事件是个案,目前没有看到对中国内地的影响。该事件发生四五天后,卫生部虽然表态说要加强对这方面产品的监管,但却没有明确表示博士伦这款护理液究竟能否造成真菌性角膜炎。直到现在,该产品还在中国内地多个城市销售,消费者依然感到迷茫。类似的是,在美国传得沸沸扬扬的麦当劳薯条可致癌事件中,至今我们能看到的,也只有其公司的一纸声明:“麦当劳的标准完全符合甚至在很多方面超过食品安全机构的建议和要求。” 当然,当事企业发表声明是必要的,他们这样做也体现了对消费者的尊重。然而,在事关消费者安全、健康的产品质量问题面前,消费者最需要的,是政府权威职能部门的明确说法,这是政府的义务。(张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