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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败,只抓高官是不够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1日12:00 光明网
倪洋军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1月24日依法对江苏省委原常委、组织部部长徐国健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徐国健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新华网2006年1月24日电)这是中国第一个落马的省级在任的组织部长。近些年,从中央到地方惩治腐败的力度一再加强。也屡屡有某某省部级领导被“双规”、某某地厅级领导受贿几百万元等醒目的标题见诸于报端。然而,有一个问题非常值得深思:为什么越是天天讲反腐败,而官场腐败现象却越是“层出不穷”呢?

  官场的腐败,究其原因,一是存在着深刻的社会背景。在社会转型期所出现的社会弊端和缺陷集中体现在官场中。物欲的膨胀、精神的萎缩、公众意识的丢失、个人欲望的张扬,使一些官场人物成为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利欲熏心的腐败分子。二是有着深刻的文化基础——民间的集体无意识。在中国的民间历来有“有钱能使鬼推磨”、“不请不送原地不动”、“又请又送提拔调动”等民族心理,这也正是导致一些干部腐败的温床和土壤。

  俗语说,“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现今的民谣说:“一等人当公仆,孩子老婆都享福”。这既是中国官场的事实,也是为官者的亲友们的一种心理期待。所以,一个干部不仅要洁身自律,更要管好家人、身边人,乃至亲戚、朋友等。家庭腐败、身边人腐败导致官员腐败的事实已屡见不鲜。这种现象的原因之一就是强大的民间集体无意识所致。有一句民谣这样说:“你也反腐败,我也反腐败,大家都在反腐败中腐败”。这充分说明民间腐败的集体无意识对官场腐败的巨大影响。有多少人不以腐败为耻,反以腐败为荣!这正是我们民族性格的一种整体缺陷和劣根性。所以,反腐败不仅仅要从高官的层面做起,更要从社会的底层做起,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彻底铲除腐败产生的根源,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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