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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乐死的合法化不再是个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3日16:59 新周刊

   文/老愚( 时事评论员、散文作家,主编过21世纪人丛书、当代散文艺术潮流回顾丛书,著有文集《正午的秘密》等)。

  国家不可以强制公民延续自己的生命,国家不能不帮助公民结束自己的生命。由此观之,“安乐死”的合法化已经不再是个问题了。

  这些天,当代“毕 ”王选的遗言在网上广泛流传:“一旦病情不治,我坚决要求‘安乐死’,我的妻子陈

  也支持这样做,我们两人都很想得开,我们不愿浪费国家和医生们的财力、物力和精力,并且死了以后不要再麻烦人。”我活过,我有尊严地离开人世。这是高科技英雄留给我们的人生财富。

  王选是在清醒的时候作出自己的决定,他是幸福的。据报道,“当老伴在耳边轻声问:‘老王,那……咱们不输血啦?’王选肯定地点点头。早在几个小时前,陈老师就向协和

医院院长转达了王选的要求:不要再抢救了,血源这么紧张,别输了,留给更需要的病人吧。” 王选放弃治疗,下文不详。但猜度应该实施了安乐死,在妻子的怀抱里自主地离开了。

  评论看到了王选院士作为社会人的责任与良知。在我看来,这里体现的是作为个人的王选境界:希望做自己生命的主,有尊严地离开这个留恋的世界。在大限来临之际,生命的神圣才焕发出动人的力量,他已经不需要演戏了,他考虑的只是自己的灵魂和尊严。

  幸运的是,他按照自己的方式走了。在此向王选先生的在天之灵致意!

  和王选比起来,演员傅彪才算是真正的安乐死。“安乐死”一词源于希腊文,意思是“幸福”地死亡。它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无痛苦的死亡;二是无痛致死术。其妻张秋芳女士在被炒热的书中写道:她是从《西藏生死之书》一书里获得了对死亡尊严的认识——应在病人回天乏术时,停止一切侵犯性的治疗,让临终者在宁静和安详中去世。这是重要的权利,临终者的精神未来和福祉都倚赖这种权利。她一次次坚决拒绝了医院的创伤性抢救要求,让亲人守护在丈夫的身边,嘱托后事,依依道别。“我始终清醒,只有让彪子在亲友的看护中静静地走,才是最好的结局。”据作者描述,傅彪是微笑着离开人世的。

  有财力而放弃治疗,固然是一种美德。疼痛再加上债台高筑,便令人绝望。无钱治疗而自杀,就让人唏嘘不已。2003年8月3日,被誉为中国“安乐死之子”的陕西男人王明成在极度的痛苦中,不“安乐”地告别人世。20年前,他曾因请求医生给母亲实施安乐死而险些获罪下狱。他由于身患癌症并已至晚期,要求安乐死却不被批准,只好回家等死。在专家们激烈争论的口水中,更多病魔缠身的人喊着“请让我有尊严地死去吧!”离开了这个世界。

  死亡是万物的归宿。但能正视这个常识的人却不多。在无神论教育下的国人,对自己的肉体倾力伺候,大都不相信灵魂的存在。即使嘴上说“灵魂”这个字眼,也往往指自己的另一个肉身。俗语“灵魂上天”,表达的乃是期望永远活下去的意思。“人死了就什么也没有了!”才是国人的真实想法。所以,才有“好 死不 如赖活着”的口头禅。我们对死亡大都抱回避的态度,也忌讳死这个字眼,用了诸如“去了”、“百年”、“仙逝”等词语,祛除死亡的气息。孔夫子曰:“未知生,焉知死?”李泽厚一语中的所谓“实用理性”,其实就是否定灵魂的存在,只作现世的考量。

  “到时候再说”的中国智慧,掩饰着我们对死亡集体无意识的恐惧。死神就在我们的身体里潜伏着,它随时可以喀嚓一声扭断我们的脖子。它不是一个可以依据生理年龄推算的事情。死亡并不是一个可以回避的问题。克服了对死亡的恐惧,生命才能绽放出美丽的花朵,这既是宗教体验,也是真切的人生经验。

  寿终正寝是每一个人的愿望,若能在睡梦里鹤归,自然圆满;但倘若疾病缠身,要在消耗与痛苦中走向生命的终点,我们就必须作出选择。

  巴金或许是个极端的例子。他在最后一次住院前,已经知道来日无多。他想选择死亡,但最终他还是放弃了最后一次选择的机会,决定为别人活着。他的存在的全部意义,只是在每年的生日那天,鲜花,报道,纪念物。一个人就这样死在时间里,“寿则多辱”是也。

  不作选择,以为自己能主宰命运,常常让人后悔莫及。沙龙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因中风住院已一个多月的以色列总理,已经被定性为

植物人。一代政治强人进入了自己无法控制的状态之中,他已经不能作任何决定了。他能为以巴制定方向,却再也不能处理自己的生命了。我们在能为自己做主的时候,如果不当机立断,未雨绸缪,很有可能像沙龙这样,丧失尊严地活着——其实已经死了,只是在等待那只上帝之手带走愈来愈硬的躯壳。

  生不由己,死可做主。王选和傅彪的例子表明,积极安乐死已经星火点点,他们使这个奢靡放纵时代迎来了一丝救赎的曙光。这毫无疑问意味着人类对自己的死亡权利的肯定和保护:他有权借助医学技术让自己死去,社会和亲人也有道义和责任给予这种关怀。借用法学家的术语就是,国家不可以强制公民延续自己的生命,国家不能不帮助公民结束自己的生命。由此观之,“安乐死”的合法化已经不再是个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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