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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社区康复”越早越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02日06:41 新京报

  3月30日,我看到《新京报》一篇题为“社区护士指导患者居家康复”的报道,说是中关村东南小区居民在家接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护士的康复训练。这是中关村医院在辖区2个社区卫生服务项目中心、9个卫生服务站启动的“社区康复”项目,探索居民在病愈过程中离开医院,回到社区和家庭接受康复和能力训练。

  这条新闻披露的信息,让我感到非常欣慰。

  患者经过医院治疗后,回到家里由社区卫生人员制定康复计划,进行一对一的康复能力训练,不仅能加快医院病床周转,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率,也减轻病人经济压力。在家里康复方便、舒适,加上亲人的陪伴和帮助,可以达到最佳康复效果,真是一举多得的好事。只是,我们做得有些迟了。

  1991年,我翻译了一份国外的“社区服务管理条例”。当时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对“社区中滞留最多、依赖程度最高的残疾人和老年人”的细致、人性化条款。其中有一条是:社区范围内有了残疾人(

车祸、意外伤害、搬迁来的),社区服务人员要立即上门登记并提供相应的帮助。比如:专家上门心理咨询、志愿者给予心理安慰、医生根据伤残程度制定康复计划,并进行“生活技能、职业技能”训练,帮助他们摆脱烦恼,尽快回归社会。

  “制定康复计划”有多重要?中风之后如果在医生的指导下及早地进行科学的、恢复性训练,70%-80%人的功能可以恢复到接近正常人。在我国,由于心脑血管疾病的发生率增加,中风、偏瘫的病人越来越多,可是“家庭康复”几乎是空白。老百姓不懂正确的方法,因而错过功能恢复的最佳期。

  从国外的“社区服务管理条例”,我深深感受到,原来“社区”可以承担如此多的“重任”,能给大家带来这么多好处,可是,我们做得却多么不够啊。在我们这里,当一个人突然遭遇不幸时,通常是自认倒霉,独自承担所有痛苦和灾难,随之而来的是生活质量下降、家庭蒙受精神和经济的巨大压力。假如借鉴“社区服务管理条例”的做法,一定可以大大缓解病人的痛苦和生活困难。因而,我希望快捷、方便、周到、温暖的邻里关系和服务组织,能够早日成熟起来,以便老百姓可以享受到更先进、全面、周到、人性化的医疗服务。

  □吟秋(

北京大学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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