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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敢打律师的N种理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5日00:14 红网

  26岁的王令是北京市一家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这家律所的主任王才亮以擅长打拆迁诉讼官司而在业界享有一定的名气,他曾参与和配合中央电视台等新闻单位对湖南嘉禾拆迁等重大事件的调查和报道。3月28日受11名天津当事人的委托,王令与他的当事人,前往天津南开区人民法院办理立案手续,该院行政庭王学林庭长拒绝立案,声称“我就是法院,法院就是我,我说不立案,就是不立案。”律师王令据理力争,却被王庭长勾拳伺候……(据2006年4月11日《华夏时报》)

  天津法官王学林面对当事人的律师王令之所以敢恶语相向,拳脚相加,其理由大概有以下几点。

  其一,北京律师“狗咬耗子,多管闲事”。你有本事擅长打拆迁诉讼官司,就在你自己的地盘北京放手干吧。何必参与湖南嘉禾拆迁事件,这次竟然又把手伸到了堂堂的直辖市天津,真是吃饱了没事干。我们可不象湖南那帮乡里伢崽那般好欺负,不教训一下你们这般人,让你们威风扫地,也枉为我津门法官。所以打你没商量!

  其二,我的地盘我做主。到了法院,就是天皇老子,也得听我法院的。我说不立案就不立案,我就是法院。要给理由吗?没有!老子只有勾拳和擒拿手。法院是是什么地方?你想拍就拍,这么简单!我的十几个法警是干饭吃的。你看,提供相机的那位王女士蹲了几天法院的拘留所后,不就乖乖的写了保证书。所以打你又何妨!

  其三,律师算个啥,斗得过法官?律师不就是古时的讼师吗?也不撒泡尿照照,看看自己几斤几两,一个小小的刀笔吏,也敢跟堂堂的大法官叫板,蚍蜉撼树,真是不自量力。我打了你又怎样,你大可继续打官司呀,到头来,还不一样又到老子手里,

维权就那么容易?所以打你可奈何!

  其四,谁说我打了人就不是好人。我打人就是要让那些当事人以及他们的代理律师能够知难而退,我不立案就是要“维护”天津

城市建设的整体利益,一座松盛里大楼的拆迁能跟天津市的城市建设相提并论吗?孰轻孰重?你一个北京律师懂得的?谁说地铁已经竣工拆迁项目就全部完成了?你一个北京的律师竟敢跑到我天津法院的立案大厅说三道四,这不是送上门来讨打吗?所以打你有名堂!……

  法官有N种敢打律师的理由,这说明某些法官依仗手中的权力胡作非为已发挥到了极致,法律赋予给他们的权力完全处于癫狂状态,开始肆无忌惮地“发疯”了。这着实让代表公平和正义、头戴国徽、肩扛天枰的法官蒙羞,足以让“主持公道,伸张正义、惩恶扬善,激浊扬清”这些附加在法官身上的荣誉沦为了一个个苍白无力的代名词,极大地损害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形象。人们相当的期待权力癫狂远离人民法官!

稿源:红网 作者:罗真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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