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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举报人与执法部门勾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7日09:01 四川在线

  一车主向省纪委电话举报,彭州市交通局公交出租汽车管理所通过奖励“职业举报人”,引诱无营运资格的车辆从事客运活动,对车主进行重罚、谋取不正当利益。2005年3月~7月,“职业举报人”罗某每月在该所领取奖励费达2万元以上,一年内获奖近12万元。(4月26日《成都商报》

  四川把那些专门举报“黑车”的“职业举报人”称为“车勾勾”。这些“车勾勾”
以举报“黑车”为生,为了赚取运政部门的奖金,他们往往采取手段故意引诱非法营运者犯罪。更有甚者,运政执法部门通过高额奖金为诱饵,与“车勾勾”们互相勾结,为运政部门自己谋取私利,比如彭州。

  其实,“有奖举报”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已出现。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这项政策出台以后,执法部门接到的举报线索飙升, “有奖举报”也因此作为一项“先进经验”向全国推广。不过让人始料未及的是,举报竟然会成为一种职业,甚至出现举报人与执法部门相互勾结这样的执法腐败。之后,道路运政机构在查处“

黑车”过程中采用的“有奖举报”制度的办法一直广受争议。

  不过,尽管要不要采用“有奖举报”还值得讨论,但有一点是可以明确的:那就是“有奖举报”成为一种职业本身就是一种不正常现象,职业举报人与执法部门互相勾结非法牟利这样的执法腐败必须坚决予以制止。

  在昨日召开的四川省交通系统行政执法队伍整顿工作动员大会上,交通厅厅长吴果行痛斥“执法动机不纯”的现象:“一些执法人员以执法的名义为小团体、个人谋取私利,执法不再是为了规范交通行为,而是成了个人的谋利手段。”

  四川省交通厅运管局日前发出通知,明确三种情况可有奖举报,即客运车辆出站

超载,客运车辆及客运站擅自涨价,倒客、甩客。严禁各地擅自扩大有奖举报范围,严禁使用有奖举报的方式查处非法营运,严禁运政执法人员及其家属参与有奖举报道路运输违法行为活动。(4月16日《华西都市报》)

  德国著名历史学家费里德里希说过这样一句话:“腐败是附着在权力上的咒语,哪里有权利,哪里就有腐败”。希望四川省交通厅运管局的这一通知,不但能有效地打击“黑车”,也能够成为遏制运政执法腐败的“利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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