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的民间基础和制度基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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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7日03:43 东方早报 | |||||||||
早报首席评论员 鲁宁 胡锦涛主席访美前后,中国政府一系列重视和保护知识产权的举动成为海外媒体的一个报道热点。 依我们观察,这一次的阶段性集中行动,是国内知识产权保护逐渐成为一个国际性
胡锦涛主席访美第一站参观微软总部,并到盖茨家中做客,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不仅是中国扩大对外开放、改善投资环境的需要,也是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实现又快又好发展的需要”这段态度鲜明的“国家立场”作为“见面礼”。 第二天,温家宝总理参观在京举办的“中国保护知识产权成果展览”时则强调:“保护知识产权就是尊重知识,鼓励创新,保护生产力。”是为政府意志(认知)的最新表白。在胡锦涛主席访美当天,路易·威登等5家世界著名品牌公司联手状告北京秀水街市场售假商户的讼争,由北京市高院终审结束,判令5位被告共同赔偿5大名牌各2万元人民币。赔偿款虽然不多,但面对国内无以计数的服装市场普遍的假冒外国品牌的商标侵权现状,这宗判例前所未闻。它是姿态表达,更系司法指向的变化。 连国家旅游局也没置身事外,20日那天,该局发布公告提醒赴欧旅游公民不要穿着和携带假冒名牌物品。 昨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保护知识产权行动纲要(2006-2007年)》,就今明两年国内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目标和措施作出具体部署,向国际社会承诺重点采取六条措施严打盗版及商标侵权行为。 与此同时,政府机构购买使用正版软件的新闻在近期也多了起来。种种迹象表明,所有这些举措不是对国际社会“作秀”,而是要表达一个信号和价值取向:即,保护别人(国)的知识产权,才能逐步培育并形成国内尊重知识、激励创新的社会文化,有了这样的文化垫底,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阶段性战略构想才有可能逐步“落地”。 我们乐意为上述一系列举措叫好鼓劲,我们更期待看到更多的针对性举措出台并付诸实施。此外,我们还不能不指出,打击盗版及商标侵权,保护知识产权,行政手段必不可少,但远远不够。保护知识产权如同中国广义的产权保护和产权改革一样,亟须构建相应的民间基础和制度基础。这个基础亦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基础之基础。 所谓民间基础,着重于民间对知识也有产权的认同程度。鲁迅小说中孔乙己“窃书不算偷”,虽被国人耻笑了大半个世纪,但就是在现今的中国人中,窃书不算偷的观念仍深深残留于骨髄,作为表现,对假冒商品,谁也不当真,谁都当不得真,谁都徒叹无可奈何。据此,对知识有产权的“法理输出”,亟须纳入“五五”全民普法内容…… 所言制度基础,着重于专项司法体制构建。自上世纪80年代后,国内颁行的保护知识产权的基干法律有《商标法》、《著作权法》和《专利法》,如是,若说国家不重视制度基础构建有失公允。问题是,且不说地方保护主义阴霾难除,三部基干法律部门利益倾向突出,内容零乱分散,法条遗漏重叠冲突比比皆是,处罚力度严重不足,致使知识产权保护统一的价值目标难以通过执法得到真正落实。在已无可能单独为知识产权立法的现状下,我们建议国家立法机构,整合三法法条,构建一部专门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典》,融入新型知识产权客体,增大法典的外部开放性、包容性和涵盖面,在这个基础上———于制度基础打造,又该着重于执法权限的集中。十几个部委(局)十几套人马,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行处罚权彼此相争,闻责任追究彼此推诿,倘若如此现状不能有个根本性改观,强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保护仍将流于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