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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利益不除医药“黑榜”没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03:08 辽沈晚报

  杨耕身

  4月27日新华社报道,为有效治理医药购销领域中的商业贿赂行为,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近日印发了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各级卫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要建立行贿企业的“黑名单”制度,并及时上报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凡是上了“黑榜”的企业,两年内取消其参加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招投标
的资格,医疗机构不得采购其产品。

  尽管有消息说,医疗卫生领域的腐败并不是中国的专利,而是一个全球各国共同面对的毒瘤,各国在医疗卫生方面的公共支出由于腐败而造成的损失一般占公共卫生支出的5%,但我们显然难以拿这种说法或损失来衡量我国医疗腐败的现象。因此我们愿意期待,当反商业贿赂的利剑在握,能够真正斩断以购销黑幕、收受回扣等潜规则织成的利益链条,还医疗以良知。

  然而另一方面,我们又能在多大程度上相信反商业贿赂行动必然带来这样的期待?因为我们都明白的一点是,我们面对的不光是药品企业、

医院、医生共同组成的一条利益链条,更是有关部门对于利益的追逐所导致的监管缺位与乏力。反商业贿赂本身是一个打破某种利益格局、调整利益分配的做法,因此让人担心的是,这种担负监管之责的部门利益之大,可以导致过去对医药购销领域管理混乱的状况,又如何不可以导致反商业贿赂形同虚设?

  相关部门的确受到深重的利益拖累。一药多名、新药审批过多过滥等问题早为社会所诟病,据有关方面公布的数字,2005年,药监局批准药品注册申请事项11086件。其中,批准新药1113种。而美国FDA2005年只批准新药81种。不久前,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司原司长郝和平涉嫌受贿案发后,该局药品注册司司长曹文庄等多名官员也因涉嫌经济犯罪,被刑事拘留。

  当然,仍无法回避的是医疗卫生体制的问题。持续了二十余年的过度市场化的

医疗体制改革,无疑是今天医疗卫生领域一切问题的根本诉求点,这个根本诉求点离不开利益二字。有关部门利益的形成,正在成为瓦解政府超越性和公正性的一个重要力量。因此,若不能先破除部门利益的核心堡垒,那么不论是下一步的医疗体制改革,还是正在进行的商业贿赂治理行动,效果可能都不会太好。“黑名单”制度的剑锋所指,仍只是利益格局中处于下游的医药企业,却没有打算触及处于利益上游的相关部门,这不由让人一声长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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