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圣祥:“国六条”被解释成了“炸薯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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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16日14:54 浙江在线 | |||||||||
“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要占开发总面积的70%”——这一“铁规”被公认为是“国六条”中最有价值的一条,“望房兴叹”的老百姓对之寄予了厚望,可最近却被“建设部官员”和“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连番“解释”得越来越失望起来了:“国六条”似乎已经呈现出“国八条”的命运走势。 先是“建设部官员”沈建忠对“套型建筑面积”的解释,称“套型建筑面积和建筑
后来“建设部有关负责人”又出面解释,称“90平方米的套型建筑面积大约相当于100到105平方米建筑面积”的说法不正确,“套型建筑面积”应等于套内使用面积除以标准层的使用面积系数。(6月15日《新华每日电讯》) 坦白说,“套型建筑面积”究竟该怎么计算,我仍然是一头雾水。好在“建设部官员”也竟然“解释”错了,这充分证明我的智商没有问题。疑惑在于,既然“建设部官员”都搞不清楚的概念,拿来规范开发商和地方政府,会取得怎样的效果呢?建设部官员的“解释”都不能统一,地方政府和开发商执行起来,岂不是更可以一地一个解释? 老百姓只知道计算房屋总价的那个面积,也就是用来乘房屋单价的那个面积,“国六条”却偏要搞出一个“如何界定一直没有明确说法”的“套型建筑面积”概念来,难道是要和老百姓玩文字游戏吗?可以肯定的是,“90平方米”肯定是要往上蹿了,问题只在于是蹿到105平方米还是更多。“国六条”因此必然要被大打折扣,等于是老百姓空欢喜了一场,而开发商虚惊了一场。 更可悲的是,不但“90平方米”靠不住,“70%”同样靠不住。“70%”被“解释”成了地区总量,而“具体到各个楼盘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户型占多少,要看各地区的实施细则”。这样一来,“70%”完全成了一纸具文,楼盘大可不必担心被它束缚住手脚,只要和地方政府关系足够“铁”,大面积开发赚钱的大户型依然是开发商的“自由”。 至此,“90平方米以下占70%”这道所谓的“紧箍咒”已经被“解释”成了一条烂草绳,完全只具备虚无的“观赏价值”了。不知道这是不是开发商与建设部“博弈”的结果,但开发商又一次“胜利的曙光”无疑已经初现了。 有一个很到位的比喻,用“炸薯条”来形容“国六条”——刚出锅的时候又脆又硬,放了不多久就又韧又软了。可惜,新一锅的“炸薯条”老百姓还一口都没吃上呢,就已经软得不能吃了。 作者: 舒圣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