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云鹏:“换好着装再来办事”竟成政府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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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4日23:59 红网 | |||||||||
“凡穿拖鞋、吊带装、露脐装、露背装、背心、短裤、浓妆艳抹、奇装异服、衣冠不整……一律不得进入政府机关办事。”6月26日起,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政府办公楼前贴出一则通知,不仅对机关工作人员着装有严格要求,对前来办事人员也有“苛刻”的要求,尤其让不少女性苦恼(据7月4日《都市快报》)。 “《通知》贴出来的当天,便有6名前来办事的人员被挡住,大部分都是光脚穿凉鞋
“穿衣戴帽,各有所好。”尤其在如今这个个性解放、个性张扬与贫富不均、城乡二元差别较大的时代里,政府机关对老百姓穿打扮也要限制一番,是不是不切合实际呢?诚如遭遇门卫挡驾的杨女士所说:“凉拖、吊带到处都流行,我是去办事,你管我穿什么?”这事管得的确有点宽。 事实上,机关工作人员着装规定历来都是十分明确的,该穿啥不该穿啥,工作人员心里自有底数。愚以为,乌市水磨沟区政府对进出政府机关人员着装的要求,更多的还是对前来办事老百姓的“苛刻”。而要求“进见”的老百姓衣着严整,拿穿着作“通行证”,无非是要显摆政府机关和工作人员的“尊严”与“权贵”,折射出的却是衙门作风,是一种封建式的摆谱儿。 没错,政府机关乃郑重场合,要求着装整齐无可厚非,这也是环境与传统文化对进步社会人群的素质要求。但是不区分人员对象,不顾客观实际,强求一律,搞“一刀切”,就未免有些不妥了。要知道,由于受经济条件制约,普通老百姓远未达到衣冠整洁的程度,更何况还有穿着多样性了。尤其是对于那些“不符合要求”的老百姓,“请回去换好着装再来办事”,显然不符合乎情理,这种主仆倒置,于服务于民的执政理念相悖,实际上这是一种权力滥用。 经常会听到“政府的大门永远向人民群众敞开着”之类的铿锵承诺,可为什么一遇到具体情况就跑调变味了呢?说到底,还是没有真正把普通老百姓放在心上,把老百姓的事放在心里,缺乏服务观念。什么老百姓是上帝,什么“以人为本”,什么执政为民,只不过官场辞令,说说而已,当真才是犯傻呢。 据报道,早在2003年,乌市沙区政府就有过类似着装规定。时隔两年,这一涉嫌针对普通老百姓的歧视性规定再次出笼,难道人们从中就看不出进性教育的差距?看不到执政理念的偏移吗? 稿源:红网 作者:徐云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