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孟山:刑警殴打交警透露出的强权膨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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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01:12 华夏时报 | |||||||||
近日,山西侯马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中队的4名交警执勤时,与该市公安局刑警二队的5个人发生了争执,并被后者用手枪威胁。之后,刑警二中队20多人冲到交警一中队的办公区内,将4名交警打成1人重伤3人轻伤。事情发生后,交警一中队的28名民警拒绝执勤,列队3排站在侯马市公安局大门前讨公道。目前,该市已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 事情的发生不禁让人想起了山西警察打死北京警察,虽说两者程度与性质都有区别
警察机构因其手中握有众多可以限制人身自由等方面的权力,历来被视为强力部门。但是,警察作为执法人员,其手中的公共权力是国家与法律赋予他们用来惩治罪犯、保护社会安定的,而不是用来行凶逞能、实行个人英雄主义的。从山西警察打死北京警察、山西夏汾两拨警察群殴、连云港市警察打警察以及此次事件来看,频繁发生的案件已经不能用“个案”来解释,也不能用个别警察法律意识不强进行搪塞。这些事件暴露的是,警察手中的公共权力缺乏有效的监督,而缺乏监督的权力一定会无限膨胀。正因如此,公私不分的权力滥用在日常生活中并不鲜见,形成了部分警察脑中的特权意识与充满匪气的霸道。 此外,接连发生的警察打警察事件,不仅败坏了警察内部的作风,更毁坏了警察在公众中的形象与公信力。交警队看大门的李师傅的话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这样的人闯进交警单位里打正常执法的交警都这样,打普通人还更不知道会是啥样?”其间,不难看出普通百姓对警察的畏惧之感。毫无疑问,这是警察危害社会的悲哀。一直以来,中央三令五申要从严治警,可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始终没有认真执行,终致恶果。因此,当下需要解决的不仅是对违法违纪警察的惩罚问题,更需要解决的是如何保证“从严治警”的落实以及如何有效地控制与监督警察手中的权力扩张。 本报评论员任孟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