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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小远:没有坐过牢的人不是完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14:41 四川新闻网

  我的偷鸡摸狗拔蒜苗生涯列宁说:没有坐过牢的人不是完人。我们这些红旗下的蛋在阳光灿烂的日子里如果没有做过偷鸡摸狗拔蒜苗的事情,同样也是残缺而且支离破碎的,对不起我们那些无所事事的年代。

  我最早的投鸡摸狗不象很多庸俗的菜鸟从偷同学的铅笔橡皮开始,我最早是从偷菜开始我的偷鸡摸狗生涯的。

  我们厂家属区在宝鸡市沿着川陕公路的七公里处,陈家村、茹家庄两个生产队是我们厂的邻居,虽然两个生产队都是农业队,但是因为在郊区,所以也种了一些蔬菜,于是这些蔬菜就是我的偷摸目标。我偷过茄子、黄瓜、西红柿、花菜、小白菜、红、白萝卜等,我偷这些蔬菜的最大原因是可以用来换爸爸妈妈上班时候留下来的一毛、两毛的买菜钱,我们厂的很多小孩都是这样做的,我少年时候很多零花钱就是这样偷来的。

  偷菜是一个技术含量不高的活,特别是雨后偷小白菜,直接到了田边,看见没人就跳下去,然后两臂一伸缩,大把的小白菜就搂到了篮子里。黄瓜、

西红柿一般比较难偷,农民会在田地边上搭个窝棚,所有偷起来不能明目张胆,只能在天黑的时候进行。因为偷菜,当年我们厂还出了一件震撼宝鸡市的大事。

  我们年级一梁姓同学家里有四个孩子,三个男孩一个女骇,他排行跟我一样是老二,也是他们家最聪明的孩子,因为其他几个都或多或少有些智障,所以我们厂子里的孩子叫他们家所有的孩子是“梁傻子”,就象我们家所有的孩子都叫“姚地主”。聪明的梁傻子一天晚上偷了花菜,第二天中午他把花菜炒出来后,大人还没有下班,弟弟妹妹也不在,本来他是叫他们那栋楼里几个一起玩的臭小子一起吃的,那些臭小子一问没酒就没吃。他一个人吃了些花菜,一会儿功夫就口吐白沫,浑身痉挛地死了。后来公安来他家里,询问那些臭小子之后把花菜喂给他们家养的小鸡吃,结果小鸡马上就死了。于是,梁傻子偷了农民地里打了农药的花菜给毒死了的消息很快传遍了宝鸡市,以至很长一段时间我们都不敢去偷花菜。

  很长一段时间,我认为这种偷菜欺骗大人的事情只有我们这些坏孩子才做,后来从哥哥的知青同学和哥哥贼不打三年自招的供诉里,我知道哥哥插队的时候也干这些事情,而且相对于我的小偷小摸,哥哥绝对是一个大贼,虽然哥哥是家里公认的老实人,可是在那些年代,在那些叫做广阔天地的地方,哥哥偷起教育他们的贫下中农来决不心慈手软。

  哥哥曾经一个晚上奔袭三十公里,将农场凶名遐迩的大狼狗变成香喷喷的下酒菜,他们离开生产队回城的时候,窗外的鸡毛竟然有一米多厚,那是每次偷鸡吃拔鸡毛的时候偷懒,顺手将烫鸡毛的开水泼到窗子外面的结果。哥哥还曾经在一个月黑风高的晚上端了一个地方供销社的门,将里面需要凭票供应的布匹偷盗一空。我现在还记得每年年底我们厂都会去车接那些知识青年子弟回家,每当晚上九、十点钟的时候,十几辆解放车断续开回来,穿着棉袄棉裤的知识青年会在家里人的帮助下卸下成桩子的玉米、小麦,成筐子的大苹果和成堆的公鸡母鸡。当时我一直认为除了玉米和小麦是挣得工分,其他都是需要钱买的呢,爸爸妈妈也这样想,会把买鸡买苹果买布料的钱给哥哥,当然价格比我们这里的价格便宜,所以我从小就知道农村的东西比城里的便宜。

  我们厂子里的知青主要的插队地点在眉县,那里是陕西苹果的一个生产基地,陕西省还是中国苹果研究所就在那里。我们厂子里的一个知青就曾经把苹果研究所的四个种果给偷了,据说那是一个北欧国家送给中国的国家礼品,好不容易栽培出来开花结果,每个苹果都几斤重,被那家伙几口就给吃没了。那家伙因为苹果被判刑还是劳教我已经记不得了,但是直到现在我也没有吃过几斤重的硕大苹果,大概就是这家伙作的孽。

  有人说往事如烟有人说往事并不如烟,隔着二、三十年空空荡荡的岁月,回首少年时代那些偷鸡摸狗拔蒜苗的日子,我还能闻到清水河边泥巴包裹着土鸡被柴火烧烤出来的香气。我的眼睛明亮,心里荡漾起甜蜜的温情。

  有一段时间,我跟三八信箱的陈凯经常在一起玩,陈凯是一个绝对美男,身材高挑、眼睛明亮、双眼皮,挺拔的鼻子、俊俏的脸庞,我现在影象最深的还是他的皮肤白皙,象一个五岁孩子一样好看养眼,即使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那些情感乏味的年代,他也是很多女同学追逐的对象和梦中情人。

  我跟二宾子几天没有回家住在陈凯家里,陈凯妈妈过世的早,他爸爸总是出差,几乎很少管他,二宾子是我们厂子里的子弟,是我的同班同学。

  那天早晨起来说了一会儿话,无聊,我们就决定出去偷鸡。于是陈凯望风,我和二宾子用改锥和钳子撬开三八信箱一排小房子,摸了人家养的鸡,大约有十二、三只。陈凯回家等我们,我跟二宾子提着十几只鸡到一康那里去买。

  我们刚在路边把鸡放下,就有一个很严肃的中年人过来问我们价钱,接着就问我们鸡是那里来的,我们说是自己养的之后,他就要我们提上鸡跟他到江谭路派出所去。公安在前面走,我跟二宾子提着一堆鸡跟在后面,那场面滑稽而且令人辛酸。到了派出所,进了一个办公室,我马上对公安说要去厕所。于是,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的一个早晨,我翻墙逃出江谭路派出所,在一片很大的荒原里迷路并且碰见一条很大的青蛇向我吐着血红的信子。惊魂失措的我后来终于跑到渭河滩,陷在泥泞里。灿烂的阳光下,远远地望着城市里那些熟悉的建筑,忧伤、绝望而且孤独,我的眼前一片茫然。

  下午时候在陈凯家见到二宾子,给审问他的公安说了我们厂子里另外两个坏小子的名字,在我们厂保卫科来带我们回去的时候,他也想办法从派出所逃了出来。

  我最惊险的一次偷鸡经历是在我十四、五岁的时候,那是秋天里一个阴雨绵绵的下午。

  我、鸡崽子、曲国强三个人去四三信箱、四一信箱家属区的结合部偷一只几天前看好的成年斗鸡。那只斗鸡高大威猛、眼露凶光,一看就是格外厉害的家伙。我少年时候有一段日子格外迷恋斗鸡,曾经抱着我养的土鸡小红和小黄咬遍家属区没有对手。鸡崽子和曲国强都比我大,我在乌鲁木齐的时候曾经在报纸上看到过曲国强的消息,因为贩卖

大熊猫皮被判了十三年,当然这是后话,七十年代的时候我们还只是几个有小偷小摸行为的无知少年。

  我们三个将斗鸡兜到楼角,曲国强一把将斗鸡抓住,动作娴熟地将鸡头往鸡翅膀下面一别,然后就把斗鸡藏进了衣服里,整个过程迅速、简单、干净利落,显示出良好的技术含量。如果不是特别注意,即使在旁边也未必能够看到我们的勾当,但是我们的行动却从一开始就被革命群众给注意上了。刚刚得手,就听到一声呐喊,十几条彪形大汉从各个角落向我们凶狠地扑过来。刚刚追赶并且活捉了斗鸡的我们三个,受惊的鸡一样从家属区围墙的缺口奔出去,一头扎进陈家村的玉米地里。我们在玉米地里狂奔,从陈家村跑到了茹家庄,从平地跑到了山顶,我们在玉米地里狂奔的时候,玉米地外人声鼎沸,就象是一个抓捕队伍一样跟我们如影随形,直到我们跑到第二个山顶才彻底摆脱。这时候,因为穿着短衣短裤,我们的胳膊、腿、脖子和脸上已经被玉米叶子割划的鲜血淋漓,伤痕无数,但是值得欣慰的,我们终于逃脱了追捕,带回来了我们要偷的斗鸡。

  这次有惊有险的经历之后,我逐渐淡出那些偷鸡摸狗拔蒜苗的活动,开始从家属区走向社会,成了一个更加动物凶猛的混混。(作者:姚小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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