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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稀银:是什么让13岁花季少女走上不归路?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1日09:42 四川新闻网

  7月13日,盐城市射阳县实验小学的一名13岁女生夏宁选择了用自杀来结束自己年幼的生命。由于在参加当地一热点民办初中的择校考试中发挥失常,加上家里的经济困难,父母无力筹足近2万元的费用,一向好强、不服输的夏宁在写下遗书后,毅然离开了和她一起生活了13年的父母和爷爷奶奶。

  “择校费又杀人了!”见此报道,怎不让人扼腕长叹?我们无法忘记,去年也是在
这个时候,宁夏银川市13岁的小学毕业生秀秀也是这样永远地离开我们的啊!升初中,对于一个小学生来说,这意味着告别童年,走入少年的花季。可是,这两位女孩却把自己的生命永远“定格”在这个“门槛”上,我们除了责怪她们的愚蠢外,又怎不把仇恨的烈火“喷”向这杀人的刽子手——择校费?

  记得去年就有人说过:“在考试和升学制度没有完善的情况下,秀秀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而今年又有人发出了同样的感叹,这也就不得不让我们认真地反思:择校费杀人的严峻现实迫切需要体制的革新,需要社会的全力以赴,但小学生以自杀行为来“杀”死择校费的“动向”,同样需要我们的正确判断和果断抉择,岂容孩子们以无谓的牺牲“换取”社会的同情和震荡?

  教育体制弊端“生育”了择校费,而择校费又反过来“催肥”了教育体制弊端,这既是一个社会问题,也是一个历史问题,是和国家现行的教育制度紧密相连的,也和现在的就业形势异常严峻有关。要解决它,并非一朝一夕之事,既需要国家政策的

宏观调控,也需要学校和家长的微观调控。小学生无知无谓地以自杀来“杀”择校费的“动向”,只能让社会更受伤,却于“赶跑”择校费作用甚微。应该说,推进素质教育和公平教育是我们的不懈追求,而一刻不放弃对学生,尤其是小学生的精神援助应是我们更为强烈的责任。

  青少年的心理发展不成熟、不稳定,可塑性强,他们的人格和价值取向的培养更应在中小学阶段得到重视。学校和家长应该扮演好自己的重要角色,教会孩子们正确面对挫折,面对人生的不同选择,有效自缓压力。而从目前的现状看,我们的学校缺乏这方面的教育,没有专门的课程和师资;家长更是跟着考分转,对孩子缺少起码的心理疏导。而学生群体无法得到专业心理医生的及时帮助,更是社会的严峻课题。这方面如果再不引起高度重视,像夏宁、秀秀们的悲剧就永远不会远去,择校费只是一个缺口,心灵缺损才是把他们逼进死亡地带的“元凶”。

  自杀“杀”不了择校费,这不是向体制弊端妥协,而是向我们无辜的孩子发出的拯救“宣言”。我们无法一夜之间改变残酷的现实,但只要我们努力,我们应该可以杜绝每一个可能导致孩子们走向自绝的冲动。从家庭的释放到学校的关怀,从生理的应变到心理的净化,我们需要开展的工作实在任重道远,我们的步伐再也不能这样慢条斯理了!(周稀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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