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浮名:奴役大学生,拜托借口漂亮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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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09:02 四川新闻网 | |||||||||
7月,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商学院学生正准备回家度假期,忽然接到学校分派的任务,每人必须为大红山鸳鸯溪漂流景点卖5 张门票,完成任务的可得2 个学分。原来,该校校长同时也是大红山鸳鸯溪漂流景点的开发商,推广大红山旅游公司品牌,提升其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就成了该校学生的必修课。卖不出去怎么办?学生可以以低于学校卖出的价格再出售给学校的门票收购机关,不足的部分自己拿钱垫上。说白了,花钱能买2 个学分。( 7 月24日 央视《焦点访谈》)
对这一行为,该校负责人的借口是:这是假期实践活动,商学院的学生必须具有营销能力。 应该说,商学院的学生参加销售实践,确实能增强营销能力。堂堂一个大学生,连张门票都卖不出去,还读什么商学院!但是简单的以推销出去的门票数量来作为实践活动效果的评价标准,而且跟学分直接挂钩,不合理也不合法。炎炎烈日下,学生没有任何营销证明,仅仅拿着几张票,走街串巷,到处推销,岂能取信他人?在这种不合法的销售过程中,学生如何能提高自己的能力?即使提高了,又是一种怎样的能力?最后自己把票消化掉,也就在情理之中了。谁让这票就是学分呢?在学校当局看来,莫非自己花钱买下门票来,也是挣得学分的本事? 学分的获得,应该看的是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学习努力程度及学习的收获。教学过程,是一个允许失败的过程,在失败中对营销学有了新的认识、新的发现,这应该是更大的收获,更应该得到学分。教育过程不能等同商业过程。以销售业绩作为衡量标准,就把教学过程、培养过程简单化了。 再说,学生毕竟是学生,虽然实践是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但不能把学生当作公司雇员看待。校长创办了一家公司,学生并没有为这家公司服务的义务和责任。 现在,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强制学生拿销售业绩换学分,而不看销售过程,能卖出去的就有学分,导致大部分学生自己花钱消化门票。这样的所谓的“销售实践”是对学生的奴役和巧取豪夺。 拜托了,想奴役大学生,借口请漂亮些。(作者:谢浮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