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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赛克:旅游景区也是垄断经营机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16日09:42 大河网

  张家界发布公告:公司经营的宝峰湖景区门票由现行的62元/人调整为74元/人;十里画廊观光电车门票由现行单程20元/人、双程30元/人调整为单程23元/人、双程33元/ 人。上述价格自8月12日起试行一年后,再由相关部门核定正式票价。(8月15日《现代快报》)

  据知情人士介绍,张家界此次提价,并非为了限制游客流量,而是张家界对外担保诉讼事项所涉及的41271万元诉讼金额,张家界将承担连带责任。截至今年上半年,张家界就因
此亏损了6383万元。诚如有关专家所指出的那样,这是张家界向游客玩弄“转移亏损”的鬼把戏。尚且不要说景区对外担保诉讼事项的风险不应由游客来担负,即便张家界景区的旅游经营业本身亏损了,也应由景区自己买单才算合理合法。然而,张家界景区却以无端提高景区票价的手段,搞“堤外损失堤内补”的加价经营,这显然就是对游客利益的非法掠夺!

  近年来,各地旅游景区都在以各种花招,想涨价就涨价,想涨多少就涨多少,使游客利益饱受其侵害,并且,这种恶劣局面至今方兴未艾,愈演愈烈。在我看来,国内的任何旅游资源都应属于公共资源,则旅游业也就理所当然地属于共用事业。那么,既然属于特殊的共用事业,经营单位也就理当遵循共用事业的经营规则,即以服务社会公众为主。可是,像张家界旅游景区这样,不仅在近年对门票实行连续涨价“策略”,而且还把旅游经营业以外的其他“业务亏损”,也通过提升门票价格来让游客们买单,这显然做得太过分了!

  这些年来,我国的各种共用事业经营机构都在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如水电气、电信、金融、保险、交通运输等行业,都在接受国外、境外、私营等业主的挑战,曾经的“国营垄断”格局正在被打破,则某共用事业经营机构想要搞“价格垄断”把戏,就可能失去其市场及继续生存的可能。然而,作为带有共用事业性质旅游业,就很难打破其“垄断性”。因为,其他领域的共用事业,只要政策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即可以开张经营,而具体到某个旅游景区,就只能是“唯一”的经营资源。比张家界,在全球也仅仅一个而无它,游客希望游览的“张家界”就只能是湖南境内的张家界,否则就是“李家界”、“王家界”。于是,经营者就抓住了旅游资源中的这个“唯一”特性而任意涨价。简单地讲,作为公共资源的旅游景区中的“这一个”,是绝对没有竞争的,也永远不可能存在任何竞争。因此我认为,要说垄断经营,每个旅游景区就是一个“垄断经营者”。那么,既然每个景区委都是一个绝对的“垄断经营机构”,其门票即便再任意涨价,你游客又有什么抑制的办法那?

  在我看来,作为特殊公共产品的旅游景区,在无法实施竞争机制的情况下,为能有效保护游客的合法利益,就须政府为其戴上价格政策的紧箍咒,即采取政府介入、公众参与听证等措施,迫使经营单位严格遵循价格法规,制定出确保公众利益为前提的合理价格来。否则任其乱涨价,不仅直接损害游客利益,同时也将危害旅游业自身的健康发展。作者:马赛克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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