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毅飞:不能愧对义务扫马路的97岁老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00:11 红网 | |||||||||
温岭太平街道有一位叫金庆余的97岁老人,住着一间12平方米的破陋小屋,却在退休后的37年里,坚持天天扫马路,每天两次,从未间断。面对人们的称赞,老人说:“我看到地上有垃圾就不舒服。现在,很多人随地乱扔垃圾,这种习惯很不好。”(9月6日《钱江晚报》) 偶尔做点义务扫马路的好事,对谁都不难;难的是一做做了37年,已近百岁高龄依
当我们吃完早餐,把塑料袋顺手一扔,喝完饮料,把空盒、空罐顺手一扔,擤完鼻涕,把纸巾顺手一扔,摇下车窗,将塑料袋、饮料盒、废纸巾扔出疾驶的车外,听任它们四处飘散的时候……我们是方便了,潇洒了,但有没有想过,你给他人留下了什么,你给城市留下了什么,你给中国留下了什么?话问得有点大,但事实却不打一点折扣。你给包括这位百岁老人在内的清扫者,留下的就是一堆堆必须清扫的垃圾;你给自己居住的城市,留下的就是一份份肮脏与杂乱;你给前进的中国,留下的就是必须摒弃的不文明与不道德。 作为一个蜗居陋室的老人,金庆余活动的空间非常有限,能享用的权利非常有限;但他恪尽了一个公民的职责,履行了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他所做的虽是清扫马路垃圾的平常事,但他诠释的却是公民社会责任感的要义。他苍老而拙笨的身影,本身就是一面供人自照的镜子。老人也许扫不了多少地方,但他扛着扫帚出门的时候,那些即便仅仅丢了个塑料袋、饮料盒和几张纸巾的人,也应从中感受到对照产生的道德重负。街边都有垃圾箱,真有垃圾要扔时,想想清洁工的劳动,想想城市的环境,想想金庆余老人,再想想自己作为一个公民的责任,手下留情,脚下积德,把垃圾送到垃圾箱里去,这该是举手之劳。引申开去,做一个合格的公民,就得从这样的举手之劳做起。谁也不能只知道埋怨,不懂得尽责;只羡慕享受,不尊重劳作;只主张权利,不履行义务;因为谁也没有理由,为一点举手之劳而愧对一个97岁的老人。 与一个97岁的老人相比,我们有更多的理由,像老人一样爱护良好的城市环境,倡导文明的生活习俗,打造真正的公民社会。我们钦佩金庆余老人的嘉德善行,却并不希望老人继续扫马路,这样的活,不是97岁老人该干的。这样的老人,有足够的理由,应该在一天比一天文明起来的环境中颐养天年。 作者:慕毅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