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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风:社会救助体系发育乃大势所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09:05 金羊网-新快报

  秋风

  各种非政府组织或民间团体自发参与赈灾,是今夏广东特大洪灾救助工作中的一大亮点,这些民间自发形成而又有一定组织体系的救助活动,以最快的速度向灾民提供急需的帮助。

  不过,正如本报报道所体现出来的,救灾过程中,民间团体与官方基层组织的合作遇到一些困难。

  政府控制的救助体系,由于利用了自上而下的行政权力体系,在某些时候是高效率的。但它也带有自身无法克服的缺陷:政府官员所能获得的信息是有限的,在救助活动中必然有很多盲点。而且,高度行政化的社会救助体系让社会付出巨大的隐性成本,也即人们丧失了培养那种“民胞物与”之情感的机会。身处灾难中的人们其实最需要心灵的慰藉,而这是政府官员所不能提供的。

  政府的救助活动有可能缺乏情感因素,而把救助活动变成纯粹的物质援助。排斥社会自发的救助活动也使人际关系变得冷漠。既然一切都由政府操心,每个人就只关心自己。人们会认为,某个地方发生灾难,自有政府去救助,跟我有何关系?

  应当说,对于一个完整的救助体系来说,社会各种形态的自我救助努力是十分重要的,它可以唤醒民众的公益精神,培育博爱的情怀。甚至可以说,健全的爱国主义精神,也是在这种相互救助的活动中养成的。对于一个优良的社会治理体系来说,这种自我救助体系也是十分重要的,它可以大幅度减轻政府的负担,让政府的资源用于行政力量最有效率的地方,让灾区民众享受到最及时的救助。

  令人遗憾的是,这种社会自我救助体系之形成却面临严重障碍。政府有关部门对于民间自发开展救助活动设置了不少审批门槛,以致民间慈善性、公益性机构的成立,成为相当困难的事情。比如,法律要求这类机构必须有主管单位,但几乎没有哪个部门愿意做这些机构的主管部门单位。

  我们想问:在大量资源已不由政府控制,社会本身就可以动员出大量救助资源的情况下,依然单纯迷信政府自身的救助体系,是不是对灾区民众负责任的最佳做法?

  社会自我救助体系、或者更大范围的社会自治体系的发育,在国家与社会之间重新划定一个更为合理的界线,乃是中国社会演变的一个必然趋势。对于政府来说,明智的做法是适应这种趋势,在社会能够自我治理的领域,收缩政府权力,为社会内部自治制度之发育释放出更大的空间。(作者系知名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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