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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舸:法律短板堵塞民间慈善成长空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5日08:40 国际在线

  作者:毕舸

  民间慈善事业要沿着正确的轨道前行,是民间慈善人士个人良心不能承受之重。当务之急,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需要一套完整的对应法律体系———约束其中的每一个参与者,规范其中的每一个流程环节,从而防止其可能出现的各种偏差。大连“爱在海边”儿童村从2003年开始代养重刑犯的未成年子女。该组织负责人潘芏说,目前全国只有6家类似的民间
代养组织,所代养的总人数不超过2000人。数据显示,目前有94.8%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未受到任何形式的社会救助。潘芏在进行社会救助时,深感其中问题的错综庞杂。资金来源、合法注册以及民间机构的自身规范发展等,都是至今仍困扰着潘芏的问题。(《新京报》9月14日)

  可以说,“代养重刑犯子女”甫一出现,就具有双重目的:有纯真的人间真情,也有出于生存考虑的利益关联。由于儿童村的全部运作资金都是来自于社会捐赠,而没有注册的儿童村无法出具正规的发票,随之而来的“财务不透明、存在监管盲区”等种种争议也就难以避免。

  现在,出现在我们面前的是这样的一幅场景:政府认为儿童村代养重刑犯子女,在缺乏监管的情况下总那么不令人放心,但政府自身资源又不足以支撑重刑犯子女的抚养,由此陷入了一种“放开就担心‘乱’、自管又管不完”的左右为难之中;捐赠者担心自己的爱心捐赠不能完全到位,甚至发生捐赠款项被挪用的事件;收养者则不无委屈地抱怨个人能力有限,希望得到政府和社会的大力支持,但却总遭遇种种误解。

  “代养重刑犯子女”面临的尴尬其实不仅是许多民间慈善人士的尴尬,也是我们的政府、所有参与慈善事业捐赠以及关心慈善事业发展民众的共同尴尬。在我国,随着政府职能越来越朝着“有限政府”方向转型,政府的许多职能都开始转交社会中间组织操作,民间慈善事业也是如此。但现在社会更多的是从社会道德层面探讨民间慈善事业的发展,而忽视了其长远发展必须要依靠法律的保驾护航。

  所以,探究“代养重刑犯子女”的种种争议,我们可以发现,问题的症结在于民间慈善事业相关法律的缺位。政府和民众之所以担心民间慈善操作过程中资金的流向、担心民间慈善从事者的个人操守、担心重刑犯子女能否受到良好的照顾,实际上就是因为没有一部相对详尽的法律,政府、慈善从事者(包括收养者和捐赠者)以及被收养的重刑犯子女三方之间的责、权、利都得不到明确界定,于是在整个慈善事业运作过程中规则性缺乏,随意性较多。

  参照一下民间慈善事业比较发达的国家对我们具有借鉴意义。比如,在拥有近4万个民间慈善基金会、约1900亿美元慈善基金的美国,相关的法律保证是相当完善的。各类民间慈善基金会的成立、免税申请、审查监管都有一套健全的法律规定。法律规定了政府监管的权限和责任,要求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对非营利机构(包括基金会)进行管理;法律鼓励社会监督的作用,包括社会舆论、民间评估机构及公民个人监督等,都像一只只明亮的“眼睛”盯着民间慈善基金会的运作情况;法律规定了民间慈善基金会的内部制度,特别是资助的申请、拨付及运营费用的预算、核销都有一套严格的程序,这些都有着法律制度上的保障。

  西谚云:良心是靠不住的。民间慈善事业要沿着正确的轨道前行,是民间慈善人士个人良心不能承受之重。法律的作用就是约束其中的每一个参与者,规范其中的每一个流程环节,从而防止其可能出现的各种偏差。

  “法律短板”堵塞了民间慈善的成长空间,当务之急,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还需要一套完整的对应法律体系。这样,我们才能真正避免类似“代养重刑犯子女”遭遇的种种尴尬。

  来源:

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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