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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培元:公权力岂能如此媚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8日14:31 法制周报-e法网

  本报特约评论员 张培元

  近日,重庆市公安机关出台了十条服务经济发展的措施,提出将为128位知名企业家提供专门保护,通过“保护知名企业家联络办公室”,协调各级公安机关和各警种,保护企业领导人尤其是知名和民营企业家的生命财产安全。

  该消息一经披露,迅速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所有的质疑都集中在一点:公共权力机关可以如此“媚富”吗?

  倾斜的“富人安全感”

  从某种程度上说,风声鹤唳的“富人不安全感”,其实来自于如潮涌来的财富品质质疑。

  越有钱越是担惊受怕,越有钱越有可能成为社会治安高危人群——重庆市公安机关对富人阶层采取偏向式呵护的决策依据,是近年来喧嚣尘上的“富人不安全论”。

  从2003年初开始,一系列针对富人的伤害案件受到关注。山西海鑫钢铁集团董事长李海仓在其办公室被枪杀,福建轮船总公司总经理刘启闽被员工连刺四刀身亡,北京富豪周祖豹在自家门口遭歹徒连刺14刀而身亡,兰州富豪刘恩谦意外遭枪杀,身价10亿元的河南富豪乔金岭莫名自杀,“中华第一兔老板”千万富豪何刚遇害……不断发生的惨案,使不少富豪被一种恐惧感包围。

  前不久出版的《南方周末》发布了中国顶级富豪精神世界调查报告,其结果就很耐人寻味。这次调查的60名富豪认为,金钱并没有给他们带来快乐,倒是多达九成人认为金钱给自己带来了“不安全感”。

  而实际上,受到伤害的富豪只是极个别,但由于他们的特殊身份和巨大社会影响力,这些案件无形中被放大了。而最发人深省的倒不在于案件本身,而是公众的冷漠。每当富豪出事,留在新浪的网友评论里,是大量的“该杀”、“该死”等字眼,由此看来,富豪的“不安全感”,已不止是有关原罪的讨论,还有仇富的心态。

  亚当·斯密说过,看看这个国家的税收记录,就知道谁在为社会创造财富。翻看去年我国的私营企业纳税排行榜,

福布斯富豪仅12人进纳税百强;整个纳税榜中,300名内都没有一家
房地产
企业,而与此相对应的是,此前一份调查显示,在中国十大暴利行业中,房地产企业居首位;靠疯狂开采“带血的煤”暴富的私人矿主,更是难见身影。一个善心与社会责任感极度缺失的暴富群体,怎能赢得社会尊重呢?从某种程度上说,风声鹤唳的“富人不安全感”,其实来自于如潮涌来的财富品质质疑。靠密集的警力保护,能驱散某些富豪心中的阴影吗?

  错位的“重点保护”

  变异的“重点保护”,作为一种“特权赠予”,很容易造就一批“特权公民”,使先富者先享特权。

  对富豪进行“重点保护”,近年在某些地方政府机关中颇为流行。他们这样做的目的,表面是为了招商引资,背后却有很多说不清道不明的利益瓜葛。

  大名鼎鼎的新希望集团总裁刘永好,有一张四川省公安厅厅长所送的名片,为了保护他的人身安全,公安厅特意为他提供了24小时热线电话,随时给予帮助;在私营经济比较发达的海南,省公安厅专门下发红头文件,将非公有制重点企业列入各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重点保护单位;还有煤炭大省山西,前不久省公安机关斥资3000万元购买了一架贝尔212型警用直升飞机,财大气粗的代县兴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刘眉寿掏出800万元赞助,作为交换条件,公安部门将刘老板的企业作为“重点保护对象”。

  警察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任务是保护全体公民利益,不应该有任何公民具有特殊的地位因而受到警察的特殊保护。变异的“重点保护”,作为一种“特权赠予”,很容易造就一批“特权公民”,使先富者先享特权。它不仅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也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的执法公正和公共形象。少数警察更是贪图私利,成了少数富人乃至黑社会分子的“家丁”,为黑社会分子染指公权力大开方便之门。

  公权力不能“劫贫济富”

  绝大多数公众所“仇”的既不是“财富”,也不是“富人”,而是不公平的财富生成机制与富人保护机制。

  重庆市公安机关服务经济发展的十条新政,以公权力赋予企业家们“超国民待遇”,为我们展示的是一种“不平等”,而这种“不平等”是以损害绝大多数公众安全感为代价的。

  相关统计表明,普通人受到犯罪侵害的可能性比“知名企业家”大得多。目前刑事案件中约80%都是“两抢一盗”,即抢劫、抢夺、盗窃是当前最主要的犯罪。这些犯罪随机性强,没有特定的侵害对象,大多发生在街头、社区,受害的也多是普通人,不仅侵害了个体利益,而且降低了公众对社会的安全评判值和满意度,更需要公安机关投入警力关注。

  另据警方提供的数字表明,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人口流动加剧,犯罪率增高,社会控制难度加大,近年我国各地警力不足的矛盾日益加剧,特别是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如广东、浙江一带以及人口大省河南、四川、重庆等省市,警力不足已影响到当地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在一线警力紧张的情况下,重庆市公安机关还要硬是设立一个“保护知名企业家联络办公室”,将警力收缩至上级机关,不能说不是一种不务正业。在一个有着3200万人口的直辖市,优势警力围着128人转,更是一种荒唐。

  既然“富人安全感”并非治安范畴的问题,而是关乎商业道德、财富品质等一系列社会问题,破解这一难题,就不能只靠治安手段。在欠薪顽症、血汗工厂、拒绝慈善、豪奢骄横等词汇没有从富人词典彻底清除的时候,“仇富”的社会心理不可能消除,仅以“护富办”难以扛下富人安全感的重担。绝大多数公众所“仇”的既不是“财富”,也不是“富人”,而是不公平的财富生成机制与富人保护机制。设立“保护知名企业家联络办公室”这样的“护富办”,在公共资源中切割出一大块供富人消费,无异于一种公权力的劫贫济富,这无助于消弭贫富间的感情距离,倒是在给“仇富”心理推波助澜。如此丧失制度正义底线的偏向式呵护,只能助长财富的傲慢与偏见。

  在

和谐社会的画卷里,映入眼帘的首先是“法律和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在整个社会环境安定有序的前提下,富人的安全隐患自然不复存在。解决富人的安全感问题,公安机关要做的是下大力气维护公平正义,而不是给富人发特别保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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