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教小姐哄嫖客用套就能完全防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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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9日23:59 红网 | |||||||||
为了对艾滋病传播高危人群进行干预,江苏省疾控中心培训了一批“高干队”。队员直接进入各种娱乐场所,对“小姐”们进行艾滋病防治宣传。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内容是,让她们在性行为过程中提高安全套使用率。疾控中心编印了《预防艾滋我有一套》小册子,用漫画的形式教“小姐”通过各种方法,劝说那些不肯用安全套的客人就范。疾控中心此举在社会引起了争议。(10月18日《南京晨报》)
对疾控中心培训“小姐”的行为,支持者的声音似乎要占上风,不久前哈尔滨的事件就是如此。有人提出,对卖淫者一味反感的道德认知,在相当程度上影响着艾滋病防治思路。在艾滋病扩散与卖淫泛滥的现实上,应当遵循“两权相害取其轻”的原则。毫无疑问,这样的观点有一定道理。疾控中心对“小姐”饯行培训,并不意味着执法部门允许卖淫。 然而,让“小姐”提高安全套使用率,就真是当下最“现实”的选择吗?推广安全套不意味着纵容非法性交易,但培训“小姐”哄嫖客用套的技巧,却显然与严厉“扫黄”存在悖论。而更为重要的一个问题是,对“小姐”进行安全套使用培训,究竟能不能起到最大的防艾效果?很多“小姐”没有参加培训的机会,或者受训后也不能保证100%用套,对她们有什么有效措施呢? 的确,使用安全套能防止艾滋病传播。但在笔者看来,让“高干队”培训“小姐”用套,只能起到“挂一漏万”的效果。指望靠这样的培训实现“两害取轻”,绝对是一厢情愿的自欺欺人。不允许卖淫公开化、合法化可以,可为什么对使用安全套防艾的宣传,不能面向全民公开地进行?让所有人掌握预防艾滋病的知识,与只让部分“小姐”学会用套,哪一个的效果会更好一些? 当前,艾滋病传播的形势十分严峻。对我们的人民政府来说,真要对国民的健康和未来负责,防艾宣传就不能再“犹抱琵琶半遮面”。要知道,我们跟性交易已合法化的国家不一样,由疾控中心来培训“小姐”用套,就算所有受训的学员都能考100分,也难禁绝不用安全套的性交易,因为无法做出这方面的强制性规定。而新的“小姐”一拨拨地“上岗”,也根本不会给疾控中心留出足够时间,为她们进行用套的“岗前培训”。 面对艾滋病的肆虐,需要我们拿出最大的勇气。培训“小姐”用安全套,绝对体现不了这个勇气。“务实”为什么不能更深入一些?比如,政府能不能在全国的各大电视台,常年不断地播放防艾宣传节目?能不能规定在每次抓获卖淫嫖娼者后,对当事人进行强制性防艾教育?笔者不反对让“小姐”得到防艾教育,但对疾控中心教她们哄嫖客用套,却只能表示出深深的不屑和担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