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文珍:由政府部门救助乞讨人员是大智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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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28日00:00 新华网 | |||||||||
梁文珍 “宣传舆论部门要经常告知市民不要随意向沿街乞讨人员施舍,可拨打110和城管求助电话8665110,或护送、引导到救助站实施救助。”这是长沙市政府办公厅26日发出的《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职责的通知》明确规定的。(10月27日《长沙晚报》)
“宣传舆论部门要经常告知市民不要随意向沿街乞讨人员施舍”,这样的规定看起来缺乏人情味,但仔细揣摩,又不得不佩服长沙市政府的“大智慧”。 说实话,现在我们所见过的街头骗子,实在不少。到底哪些乞讨者是真正需要帮助的,哪些是冒充骗钱的,很难识别。施舍给钱,担心被骗,不给钱,又容易被误解为人情冷漠。 事实上,在目前城市街头涌现出越来越多的乞讨者的情况下,唯有政府的积极救助才是治本之道。如果在类似“沿街乞讨”现象中,政府不能发挥主动性的作用,仅靠社会舆论和媒体关注,不仅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也容易纵容懒汉和骗子的滋生。 笔者认为由政府出面救助,至少有以下三大好处:首先,能够为那些真正需要救助的人,提供合情、合理、合法、安全和及时有效的帮助,这是政府执政为民的体现;其次,能够避免不劳而获者乞讨骗钱,近年来乞讨有群体化发展的趋势,这种利用人的同情心来骗钱的手段,既违背了社会公德,又是对人们助人为乐精神的一种亵渎;第三,《通知》里还有对流浪儿童、乞讨病人等的救助细则,如对须抢救的有生命危险的流浪乞讨危重病人,贯彻先救治后结算的原则,此类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救助规定,有利于体现以人为本,有利于构建社会和谐。 体制保障求助者效果如何,将有赖于政府下属各部门的共同努力,需要实践的反复检验和不断完善,但愿,长沙市政府的出台的救助规定能够实现良好的初衷,能够为其它地方解决类似问题,起到借鉴作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