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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红漫:中国最大炒金公司覆灭的启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4日02:15 新京报

  事实上,导致期货诈骗违法案件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中国目前期货市场发展严重滞后于现实需要。

  最近发生在上海的一起号称“中国最大炒金公司”的案件,暴露了非法地下炒金违法行为的严重性。据报道,上海联泰黄金制品有限公司,通过宣称为上海黄金交易所二级会员单位和香港金银业贸易场“001号会员”等名头,通过租用高档办公场所,配备高档电脑、
手机行情预报、电子报价系统等堂皇的外表,骗取了许多普通投资者信任,案发前合同交易总额高达108亿元人民币,客户平仓亏损达2000余万元。(11月13日《东方早报》)

  这样的案例绝非偶然。实际上,伴随着今年上半年黄金牛市的出现,不仅上海,浙江广东等地都同样存在地下炒金公司。

  黄金期货违法案件的一再发生,首先是因为诈骗疑犯善于钻营投资者心理,设计骗局下套。而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投资者不熟悉有关法律规定,贪图利益诱惑的心理问题。

  其实,识别非法黄金期货交易并不困难,因为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根本没有允许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黄金保证金交易,没批准过任何黄金期货业务,要在国内进行黄金投资业务需要

人民银行总行和
银监会
的批文,成为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之后才可以进行操作。

  这样明确的规定,其实只需要投资者稍加咨询或者搜索即可获得。但问题是,既然国家规定如此明确,为何仍有许多自身素质和知识层面相当高的投资者会上当受骗呢?

  事实上,导致期货诈骗违法案件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中国目前期货市场发展严重滞后于现实需要。

  中国期货市场建立已经有十几年了,其间国民经济获得飞速发展,GDP增长近2倍。而期货市场虽然在不断治理整顿中逐步被规范,但市场规模却不断萎缩,期货市场的发展没有与国民经济发展同步,市场远远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求。以去年为例,全国180家期货经纪公司,亏损面已经高达80%,而根据中期协统计数据,去年全年国内期货交易额下降8.5%.导致这一局面的原因,在于目前期货相关法规都是以一个“限”字为根本。目前代替《期货法》、起着最为基础的监管职能的是《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加之《期货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等四个《办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它们共同组成了所谓的“一个条例”、“四个办法”和“一个司法解释”,构成了当今期货市场法律法规框架。但是从制定的时间和目的来看,所有这些规范条例,都是在原来整顿、限制期货市场的大背景下诞生的,它们所要发挥的作用,就是规范市场,而不是鼓励市场,顺势而为。

  在这样的思路指引下,国内期货市场提供给投资者的市场空间显然被窄化了。从目前的资金供给形势来看,一方面,全社会都面临着流动性过剩的问题,大量资金在寻找合适的投资项目,具备强烈的投资冲动,这是资本本性的必然要求。另一方面,适合选择的投资机会却被限制。此时,国际黄金市场从去年底开始由“熊”转“牛”,自然能够吸引资本的注意力。而目前国内的黄金投资渠道却并不能满足资金投资的需求,因此,看似正规而且“服务到位”的地下“炒金”,自然就能够获得投资者的青睐,最终导致了类似案件的一再发生。

  诚如监管部门所忧虑的,在期货市场建立初期,盲目过热发展,确实产生了一定的市场风险,因此期货市场政策的制定确需坚持“谨慎、从严”的原则,注重规范与稳定。但是,随着国内经济和金融形势的巨大变化,现在国内期货市场已经进入了规范和成熟发展阶段,此时的监管基调应该有所调整。如果相关期货政策制定仍采取谨慎原则,导致期货市场发展的决策程序复杂、时间过长,新的品种迟迟不能推出,新的举措难以实施,这不仅制约了期货市场的发展,更会因为投资渠道堵塞,从反面加大了金融违法行为出现的可能。而这正是一再发生的地下“炒金”案件所敲响的警钟。

  □马红漫(上海经济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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