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耕身:违章198次的公交客车为何还能运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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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4日14:23 新京报 | |||||||||
在社会治理中,“公共”在某种程度上等同于一种“公益”与“安全”的表述。可使公众受益,并且是安全的,二者缺一不可。假如公众在享益的同时,却要时时面临极大安全压力,甚至是生命权被剥夺的可能,实在难言公益,更与“公共”相悖。放在城市管理中,公交车所意味的公共性质是不言而喻的。但是,最近发生在重庆嘉陵江石门大桥的公交车祸事件,却向公众揭示出了公交车“横行霸道”的顽症及其所带来的城市公共安全问题。
国庆节当天,重庆711路一辆大客车高速行驶中飞坠石门大桥,酿成30人死亡、20人受伤的惨祸。令人震惊的是,新华社记者在“重庆市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网”上查询到,从今年1月17日到9月19日,肇事公交客车交通违章198次,其中有164次违法记录出事之前未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这个网上的信息显示,“7”字头客车违法记录在百次以上而未接受处罚的远不止这一辆。许多市民质疑,认为肇事车辆有“背景”才有恃无恐。 那么,“背景”是什么? 首先是权力背景。新华社11月12日的报道中,重庆一位交警说,有些公交车违法行为根本管不了,罚单才刚开完,紧接着就有领导打来电话“要求放行”。但除此之外,权力还有更隐蔽的存在。 据此前有关重庆这起公交惨剧的报道,该肇事公交客车被质疑有交警入股包庇情形。记者调查发现,因“7字头”等民营公交有车无站,“挂靠―承包”的经营管理方式是促使惨剧发生的因素之一。 其次是相关体制背景。据业内人士分析指出,近年来民营公交车发展迅猛,执行的是交通部的政策,而国有公交车执行的是建设部的政策。不久前建设部召开的一次会议上就有人指出,同在城市内营运的各类客运企业,在纳税缴费、职工社会保障、运力投放、新开线路、站场设施使用、单车核载人数、证照办理和财政补贴等方面存在着政策的不统一。显然,同一个市场上运行着两种规则,导致监管上的无所适从,更使得两类公交车出现无序竞争。因此,不论是某些“国有”公交的霸道,还是某些“私营”公交对客源的争夺,都是导致公交车的“横行霸道”现象的重要原因之一。 不论权力背景还是相关体制背景,其实归根到底仍是利益的背景。那么,斩断权力伸向公交的利益之手,使公权力真正成为市场监管者和公众利益代表者;同时,统一市场监管,使不论国有还是私营都能够执行同样的规则,公平地行驶于城市道路之上,公正地获得利益。所有这些,才是更治本的方法。 公交是城市生命线。作为市民日常生活依赖度极高的交通工具,一辆满载市民的公交车,其实也体现着城市的公共安全与市民福祉。 尽管虑及公交师傅们寒来暑往,在噪音与污染中重复着简单的劳动,因此他们的脾气差一点,公众大抵可以谅解。然而,这种谅解仅限于此。毕竟,作为公用事业,城市公交更重要的功能依然得向公众运送服务与便利。这无疑是从制度设计、公平竞争、监管到位等各方面,对城市公交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在很多城市的公共事业领域,都开始引入了民营资本。但民营也好,国有也好,它们都有一个前提,就是任何时候都不能驶向公益的反面,都必须更好地实现便利与安全。 □杨耕身(湖南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