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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菲:伪造一把手签名的症结是一霸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6日11:01 新华网

  亦菲 作者文集

  今年以来,山东齐河县有33人通过假冒县委书记签名进入该县各个党政机关。经查证,只有小学文化的无业游民时国祺雇他人仿冒县委书记的签字,不仅把自己和妻子“安排”进入审计局和劳动局,还收取他人钱财将多人安排在党政机关。尽管案发后身为齐河县委书记李风臣称此事件暴露了人事管理方面的漏洞,今后将严格相关程序 。但这一案件留给人
们的思考则是沉甸甸的。

  常识告诉人们,时下党政机关进人不是进行政编制的公务员,就是进事业编制的工勤人员。按有关红头文件精神,无论进何种人员,都必须履行严格的手续。进入公务员的必须进行考试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齐河县相关一位局长也承认,按照“正常用人程序”,有领导人签字的申请条子,应该转给人事局局长,由局长签字交编制办,办理编制问题,并由劳动保障处办理医疗保险手续,包括到财政局挂号,办理银行账号。此外,相关单位接收人员,还必须提交编制委员会进行审批。而地方的编委主任一般由县市长兼任。就是说,进人最后一关签字的应是在编委讨论决定后的县市长,而非县委书记。但是,机关接收新进人员如此基本的常规,在齐河县竟被丢得一干二净。

  不言而喻,齐河县“伪造县委书记签名”闹剧的发生,是别有用心的人瞅准了当地权力高度集中的问题。权力高度集中的表现是什么?就是“一把手”成了“一霸手”,大小权力高度集中于“一把手”。只要“一把手”点头、签字,就是“最高指示”,不管是否经过组织讨论,不管是否经过严格审查,甚至不管是否合法、是否符合政策。事实证明,凡“一把手”变成“一霸手”的地方都很容易衍生出这样那样的腐败。据悉,齐河县时下正在清退那33名“非法”进入国家机关的人,清退的方法是“退钱退人”。该县县委书记说“每个受害人基本能拿到80%”。县委书记将利用假签名混入党政机关的人称为“受害人”,这更令人费解。根据相关法律,这种通过花钱购买所谓县委书记签名的“条子”的行为,本身已经违法。县委书记将这些涉嫌行贿的人称为“受害者”,足见他本身的糊涂。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民主法治的逐步完善,对权力进行制约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对权力进行制约是反腐保廉的关键性措施,也是民主政治的要义。然而,齐河县“伪造一把手签名”非法进入33人的丑剧提醒人们,对权力进行约束在一些地方基层仍是一个薄弱环节,加强监督、依法治国的进程仍然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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