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评论 > 正文

傅新:小区停车费问题需厘清权责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3日05:30 新京报

  一般情况下,小区的停车费,应当是物业看管车辆、维护停车场的费用,而不应包括停车场的土地使用费。

  因不满物业制定的小区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北京市陶然北岸小区的业主们愤然用轿车堵住小区大门。据了解,该小区物业单方面制定的停车费为每车每月480元,且要求一次性付清一年的费用,而业主停在小区里的车辆若被砸、被剐或者被偷,物业却均不负责任。
(11月22日《新京报》)

  小区物业人员本来是业主们聘来的“雇员”,他们却往往摇身一变俨然以管理者自居,并像一些管理者一样浑身透着一股横劲儿。不经业主同意就擅自抬高停车费标准,业主车辆受损他们却不赔,哪有这等不讲理的物业?

  小区停车收费问题,似乎成了各个城市管理中的一大难题,物业与业主之间经常因停车费问题发生纠纷,甚至对簿公堂,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小区停车的相关责、权、利纠缠不清。首先应当明确的是,小区内地面停车场的土地使用权,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因为这部分土地的成本已经分摊到每个业主的购房成本当中。所以一般情况下,小区的停车费,应当是物业看管车辆、维护停车场的费用,而不应包括停车场的土地使用费。

  当然,并非每一位业主都拥有车辆、都占用车位,为公平起见,小区停车费中可以包含土地使用费,但是这笔费用不应归物业所有,而应归全体业主所有,应交给业主委员会掌管———这是应当明确的第二个问题。

  物业向业主收取了停车费,就相当于与业主签订了一份“你交钱,我提供看车服务”的合约,如果车辆在小区停车场内受损,不管是被剐、被砸还是被偷,物业就应当承担责任,负有赔偿义务。如果物业觉得他们承担不起这个责任,或者觉得签这样一份合约不划算,那么就不要向业主收取停车费———这是应当明确的第三个问题。

  还应当明确的是,小区停车费的标准制定,不能由物业单方面说了算,而应当由物业与业主共同协调确定。确定的依据,一方面要参考当地政府制定的指导价,另一方面要依据物业看管车辆、维护停车场的成本。停车场需要几个员工轮流看管,其工资应为多少,维护停车费的费用几何,这些成本并不难估算,物业与业主完全可以通过协调达成一致。

  明确了以上几个问题,小区停车的相关责、权、利大致厘清,以此对照北京陶然北岸小区物业的做法,其不合情理之处不言自明。当然,解决小区停车问题,光厘清责、权、利还不够,还有赖相关部门依据这个责、权、利,制定相关法规,来规范物业和业主的行为,解决小区停车这个大难题。

  □傅新(上海博士)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rss订阅】【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