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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耀廷:驱散内地子女居留权歧视的阴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3日09:29 金羊网-新快报

  戴耀廷

  最近香港审计署批评医管局追收病人欠款不力,暴露出内地孕妇来港使用产科服务后不付费的情况严重。审计署建议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局长应加快检讨立法禁止拖欠费用的非符合资格人士再进入香港。也有人建议各样方式来处理这问题,包括不给予未付费人士的子女签发出生证明文件及拒绝让未付费人士离境等。先不谈这些建议是否可行及是否符合《人权
法》,但这些建议和香港民情对这事的看法,都或多或少反映出香港人对内地子女仍是心存芥蒂的。

  内地子女居留权困扰香港

  自特区成立,内地子女居留权的问题一直困扰香港。香港终审法院在1999年的“吴嘉玲案”及“陈锦雅案”判令内地子女享有香港的居留权,有关的《基本法》解释却遭全国人大常委会推翻。但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并未能完全解决内地子女居留权的法律争议。

  港终审法院在2001年的“庄丰源案”把香港出生的中国公民其父母得在香港定居才能取得居留权的法律条件裁定为无效。这是现在内地居民在港所生子女能享有居留权的法律依据,亦是他们大量来港产子的主要因之一。终审法院在此案对《基本法》有关内地子女居留权的条文的解释倾向保守,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释法不无关系。不谈终审法院这决定的理据是否充分,但其客观后果却使内地子女居留权的问题到现在为止仍是困扰着香港。

  内地子女问题并非单纯法律问题

  我们可怎样理解香港人对内地子女的心结呢?回想1999年在终审法院裁定内地子女享有居留权后,特区政府提出会有一百七十万内地子女可到港居留,即引发香港人的自保心态,竟支持特区政府请求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

  在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不少港人都走到外国产子,他们的心态其实与现在内地居民来港产子然后返回内地的心态没有多大分别。他们同样都是要给子女买一个国籍(或居留权)的保险,为他们的子女将来能有更好的发展机会,做一个所有父母都会做的理性选择而已。香港人可否因而多明白和体谅他们一点呢?

  除了这种五十步笑一百步的状况外,还有一种我称为双层巴士的状况。在香港社会层最精英的一群就好像是那些已舒适地坐在双层巴士上层的乘客。那些相对上没有那么富裕的是在下层,但还是可以找到一个位子坐着。在社会中最低下阶层的就是那些挤迫地站在巴士下层的人,条件最差的更是那些在巴士门的旁边挤着的人。

  故此,当内地子女的问题出现时,大家的理解是内地子女都会成为香港社会的最底层,故那些现在是在最底层的(即使他们本身也可能是来自内地),对内地子女进入香港的反弹却相对上是最大的。他们会觉得那些口讲人权的中上层人士,当然可以那么满口仁义,因挤进来的内地子女不会直接影响他们的利益,他们仍可继续安然地坐在自己舒服的座位上,唯有他们这些挤在下层的才能感到每多挤进一个内地人所构成的压力,他们的境况只会愈来愈惨。

  这构成了一种积聚在香港社会最底层很奇怪的对立面,那些先一步进来的内地新移民就是那些最反对让内地子女也取得居留权的香港人,担心将要进来的人会与他们争夺现已不足的工作机会和社会资源。

  究其原因,内地子女的问题其实并不是单纯的一个法律的问题。一方面,香港和内地在生活水平上及社会制度上差距很大,这导致内地子女的父母为了给他们的子女寻求更好的发展空间,故想尽办法要为他们取得香港的居留权。当香港和内地之间在经济上及社会制度上的差距缩小,那他们要来港定居的动力自然就会减少。这现象其实已经出现了。

  虽然这些在港出生的内地子女是取得了香港的居留权,但在十多年后,他们会否来港定居实在是未知之数。

  检视制度上的歧视性假设

  另一方面,香港人从来不把内地人和内地子女看为一家人,只是视他们为一种负累,或是一些可从他们身上得利的羊牯。是基于这种大香港的心态,也是出于这种自私的心态,造成了香港人在实际生活上有一种很矜持的歧视和利用内地居民的心理状况。

  但这种歧视心态却不止是存于香港人的心中,特区政府在政策层面上亦浮现出相同的歧视心态。当特区政府要立法禁止种族歧视,但却不肯把新来港的内地移民包括在保护的范围内。这造成一个很荒谬的结果,本是为防止歧视而立的法律,却反映出这种建制和政策上的歧视态度。

  在我们审视所有解决内地孕妇来港使用产科服务后不付费的问题的不同解决方案时,我们必须检视当中是否带有制度上的歧视性假设。

  当我完成了这篇文章再回看我所立的标题及内文的用词时,我惊觉竟用了很多字词是对内地居民带有负面意思的。可能我从心底里也存在着我所批评的那种大香港及歧视内地人的态度而不自知。但我最后不打算把这些负面的字词换掉,不是我认同这些字词背后的价值理念,而是要提醒自己,在不自觉的情况下,我也同样是常常隐藏着相同的歧视心态。

  这也可以说明歧视是一种深植于内心的劣根性,要把它排除是那么的难。要其他人改变不如先问自己好了。

  (作者系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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