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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杭民:优秀法官拒吃请被投诉之现实隐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5日00:25 红网

  因劳累过度,南昌市基层法官陈水根刚刚审理完一起案件后,突发脑溢血死亡。在近20年的法官生涯中,陈水根始终坚持廉洁办案,惟一一次被投诉,竟是由于拒绝了当事人的吃请:今年8月,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转来一封“离奇”的投诉信,反映陈水根“请他吃饭都不出来,背后可能有什么名堂”。对此,从不接受当事人吃请的陈水根哭笑不得。(11月24日《新华每日电讯》)

  在去世前3天,还被推荐为“江西省优秀法官”和“全国优秀法官”候选人的这位好法官,惟一一次因拒吃请被投诉的遭遇,真的是让我们也哭笑不得、五味杂陈!

  作为坚守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底线的法官,如果经常和当事人、律师吃吃喝喝,走得太近,司法的公正性从何谈起?有鉴于此,为了加强对法官和律师在诉讼活动中的职业纪律约束,牢固筑起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隔离带”,维护司法公正,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前些年曾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其中第七条明确规定:法官不得向当事人及其委托律师索取或者收取礼品、金钱、有价

证券等;不得借婚丧喜庆事宜向律师索取或者收取礼品、礼金;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律师的宴请……

  可如今,一说到这个话题,许多人的脑海中会立即“条件反射”地蹦出一句名言:“吃了原告又吃被告”。吃喝成风还属“小儿科”,还有更得寸进尺的,几年前,媒体披露过,陕西一法官在审理一合同纠纷案时,不但接受原告请吃、安排住宿,连嫖娼都让当事人买单!

  恕我多虑,在那位“离奇”投诉陈水根的当事人的脑海里,基于种种活生生的现实,“吃了原告又吃被告”的观念肯定是根深蒂固且毋庸质疑的,所以,才会反映陈水根“请他吃饭都不出来,背后可能有什么名堂”——当不正常成为了正常,那当事人这样的逻辑就很正常了,正所谓见怪不怪、熟视无睹,一旦出了“另类”,他反倒觉得不正常、有名堂了!

  在我看来,这让人哭笑不得甚至带点荒诞色彩的投诉所暴露、揭示的现实隐喻,让人无比沉重乃至窒息——有多少法官不正是从接受吃喝开始,收受礼金甚至腐化堕落?近段时间,媒体接连不断披露的法院腐败大案、“串案”,不都在挫伤人们对司法公正的信心和敬仰吗?前不久有报道说,新加坡自独立至1994年没有一名法官犯案,德国上世纪60年代以来也几乎没有法官犯案,美国自立国200年来只有40余名法官犯案——我不知道,在他们的国度里,会不会发生这样“离奇”的投诉?

稿源:红网 作者:吴杭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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