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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时报:中国民营医院的春天到底被谁葬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5日05:37 江南时报

  前段时间,一则“上海长江医院致人死亡事故重金摆平不了了之”的新闻引起全国高度关注;另一则“孕妇被诊不孕5天花3.5万元,医院正副院长被免职”的新闻又被各大网站广为转载。

  面对事关民生的重大新闻,受众大多都有如下心理:在事件过程、细节被披露的同时,政府或司法部门应有一种客观准确的性质认定以及相应的处理结果,惟此,人们心理才
可能平衡。

  上述两家医院从企业性质上没有什么差别,前者的行为性质以及造成的负面影响比后者严重、恶劣得多,而对后者,地方卫生监督执法部门对其行为性质的认定比前者却清楚得多,提出的处理意见也明确、严厉得多。诚然,其中也许有因法律法规不健全而束缚了卫生监管部门手脚的因素,但仅仅如此吗?是不是另有更深层的原因?例如不同地方的政府以及卫生监管部门的价值取向不同、“作为”的主动性不同、利益关联不同等等。

  《中国青年报》发表了一篇题为“谁制造了中国民营

医院的严冬”的时评文章,在指出外部约束不够的同时,更多的是对民营医院老板们“蔑视规则、肆无忌惮”以及因此葬送了民营医院发展的春天而深表遗憾。民营医院肯定不可能持久,但依笔者看,与其说民营医院发展的春天是由某些老板们的不理性和短视行为葬送的,倒不如说是由于政府医疗监管部门“作为意识”和作为能力缺乏,因价值目标不同造成巨大的监管漏洞所葬送的。

  市场经济本来就是一种法治经济,是主要由法规、秩序对市场主体之行为进行外部约束的经济。民营医院的老板们之所以蔑视规则,是因为规则本来就可以随便蔑视;之所以肆无忌惮,是因为作恶后用不着承担相应的后果。民营医院无疑是一个新生事物,一方面自身蕴含着强大的生命力,另一方面也亟待关爱和引导。

  民营医院在我国未来医疗体系中的地位究竟是什么?既然在理论上从来没有达成共识,那么,确立民营医院的发展目标以及对它的市场政策和行为监管原则只能是无源之水。即使如此,民营医院既然被“准入”,放行者就应切实承担监管的责任。而从有关部门对上海长江医院事件的处置中,人们又能“读”出些什么呢?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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