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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毅:从公务员考试收费标准不一说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09:32 四川新闻网

  王毅

  200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各地收费相差悬殊。收费最高的湖北和海南150元整整比收费最低的北京和江西60元高出了1.5倍。不少考生质疑收费标准。人事部表示影响各地成本主要是报考人数的区别,考生人数多成本也就相应降低。有专家认为政府部门应多支付一些费用,既减少了社会成本,也降低了考生负担(11月28日《经济观察报》)。

  其实,考生们质疑的,表面上看是各地公务员考试收费标准不一致的问题,而实际上却是政府部门招聘究竟该收多少费用才合理的问题。

  我们先看看

公务员招聘该不该收费。对这个问题,虽然海南省的一位官员称,国家公务员报名费属行政性收费,其管理权限是在省一级,各地的收费标准因为成本原因会有不一致的地方。而这个经济成本则主要是由两个社会群体承担,一是考生,二是主办方。但即使有规定,相信也存在着不合理的成分。不然的话,为何国家文件明文规定,企业招聘不得收费,而政府部门却可以享受招聘收费的特权?

  从现有的规章制度体系看,由于国家机关在招聘时同时扮演了运动员与裁判员的角色,因而指望国家机关制定的规章制度能约束国家机关的招聘收费,显然是不现实的。

  那么退一步而言,政府部门招聘收多少费用才是合理的?是多多益善,还是越少越好?显然,考虑到政府机构的财务支出中本身就包含着招聘费用的因素,以及相当一部分考生的经济条件并不是很好等原因,政府部门应当尽可能多地负担起相关的考试费用,从而尽可能低地降低考试的成本支出。原因很简单,政府负担得越多,经济窘迫的考生就不至于因为拿不起相关的考试费用而失去进入国家机关的机会。

  这也正如考生们质疑的那样:“政府部门作为用人单位,招聘工作是其人事部门经常性工作的一部分,这些费用本应包含在日常工作经费里,为什么要向应聘考生额外收取呢?”显然,对于这样的问题,是不可能有一个合理的解释的。如果硬要给出一个解释,那么只能是两个原因:一是有关部门要借收取考生费用捞一些外快,二是有关部门要通过收费降低政府的行政成本。

  自然,如果将政府部门招聘收费标准没有人能说得清楚一事看得更远一些的话,那么相应的问题应当是,对政府机关的收费目前还缺乏统一的监督机构。如果仅仅是自己监督自己,显然是缺乏效率的。理想的状态应当是专门的监督机构负责对政府机关财务的统筹管理与监督,这个机构应该是第三方。在理想的状态尚不能实现之前,我们恐怕只有寄希望于政府部门的自律与自监了,可惜的是,这样的办法从来就不是一个最佳的解决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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