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则明:让公众分享房价上涨带来的收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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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30日03:10 新京报 | |||||||||
目前,解决房地产带来的社会问题,只能是使房价上涨的收益让社会分享,而不是仅让少数老百姓和开发商得利。 日前,北京市建委公布了今年第三季度新建商品期房交易市场价格,北京普宅期房预售成交均价为7825元/平方米;城四区普宅期房成交均价已超1.2万元/平方米。同时,新建商品房中大户型依然占绝对优势,部分地区套均面积超过200平方米。(11月29日《新京报
有位教授用“端盘子”来形容调控房价,如果眼睛看着盘子走,一定会失去平衡,只有靠感觉调节,让身体自我平衡,才能端稳盘子。现在各级政府、团体和百姓都把眼睛盯着“房价”这个盘子,一定会更加不平衡。新的“国六条”涵盖了税收、信贷、土地、供应、市场、结构乃至信息,但并没有很好地抑制房价,为什么我们现在还不能反思一下房价上涨是否必然。韩国的房价下不来,建设部部长辞职,房价照样下不来。美国的房价大涨又大跌,老百姓很少关注,政府也不控制房价,美国已经制定了完善的税收金融调节制度,这才是我们需要学习的。 调控只是稳定房价,而没有说打压房价。三年来,调控应该说把住房市场中很多不健康的因素都消除了。但是,相对健康的房市中的房价仍然会涨,则可能是中国近期面临的客观规律。中国的小户型少,其实大户型也少,如果多了就卖不出去,开发商就不造大户型了。在大小户型都少的情况下,开发商首先是做大户型。把房地产问题调控归纳为控制价格、面积、比重都不能解决根本。张元端先生测算20年之内,中国城市要转移进来的人口有四亿到五亿人,每年至少需要五亿到六亿平方米的开工量,而现在中国每一年的开工面积大概是三亿平方米左右。中国目前的城市土地是否能承受翻番的房地产开发,需要进一步研究。 事实上,如何在涨的前提下解决好每户家庭的居住问题,才是政府应该重点关注的。 当前,房价涨是让一部分已经购买住房的老百姓受益,让开发商和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得利。中国目前的人口收入结构是“倒金字塔型”,少部分群体收入高,收入低的人口占大部分,这种结构导致短期内中国难以用住房保障解决所有中低收入的住房问题。只有人口收入结构是“纺锤型”,社会上只有少部分低收入者,政府才可能全部解决其居住问题。 目前,解决房地产带来的社会问题,只能是使房价上涨的收益让社会分享,而不是仅让少数老百姓和开发商得利。 笔者认为,物业税可能是可预计的政策中最可能使房价稳定的工具。目前,也只有物业税,才能让社会分享房价上涨的收益。如果实行物业税,百姓不会因为房价涨去买排队房,有多余住房的百姓可能也不会留着传子传孙,开发商不会迎合大户型的需求。总之,这可能会使目前一系列的问题都大大缓解。 □陈则明(上海社科院房地产业研究中心学术部主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