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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斌:中国音像协会补办了手续又如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2日05:28 中国青年报

  许斌

  广州文化娱乐协会属下的100多家大型K厅态度强硬,坚称在国家版权局没有对协会关于收费的各种“质疑”作出回应的前提下,“绝对不缴冤枉钱”。(《新快报》2006年12月28日)

  广州文化娱乐协会是相当聪明的,抓住对方在法律程序上的漏洞不放,只要对方填补不了法律程序上的漏洞,就无须交纳版权费。

  在法律层面上,不能不承认广州文化娱乐协会有道理,因为迄今为止,音像协会甚至还在补办成立手续,如果音像协会本身还不能算合法组织,那确实是无权收费的。

  很“黑色

幽默”的结果,广州文化娱乐协会堂堂正正地拿起了法律武器来维护属下成员并不正当的牟利行为。

  教训只有一个:规则只能靠规则本身来维护。规则用来规范秩序,规则用来保证公正,用来维护不同群体与个人的合法权益,规则从来不是任何部门或者个人牟取私利的法宝。任何部门或者个人妄图利用规则牟取一己之利,就是从根本上颠覆规则本身的合理、合法性,就会让规则成为“众矢之的”,要么流于形式,要么遭到各种抵抗,于是规则变成了废纸。

  保护

知识产权是规则的核心,保护知识产权诚然是光明正大的行为,甚至可以说是以法律形式巩固我们进步的阶梯,如果我们还承认知识是引领我们进步的阶梯的话。

  然而文化部也好,国家版权局也好,本来是市场的监护者,本来只需要集思广益制定规则,然后作为绝对的中立方监督规则运行,并公平、公正地裁判不同市场主体在规则范围内的博弈即可,尽管博弈的结果也可能导致规则本身在一定程度上被修改。

  操作过程本来并不难,相同利益的市场主体本来会很快抱成一团参与博弈。为双方利益计,在达成共识以前,监管者可以先向歌厅经营者收取部分押金,然后依据经博弈达成的共识处理押金,无非多退少补而已。如果经营者不同意缴纳押金,那么,在博弈达成共识以前,只好暂停营业,没有任何人有权利在未经他人同意前使用人家拥有完全知识产权的作品。

  然而有人偏偏经受不住诱惑,偏偏要赤膊上阵,毕竟,以收取使用费为名提取的相关费用可能高达数十亿元!

  监管者首先破坏了规则,监管者力图将规则变成获取利益的法宝,所谓光明正大的规则,不仅因此蒙尘,而且可能落入极端尴尬乃至永远不可能落到实处的境地。

  即便中国音像协会补办了手续又如何?如果依托行政强权粗暴干涉市场,自身不正,其令不行,将被轻易瓦解。经营者完全可以联络,乃至以更高回报为手段联络部分音乐人另组版权机构与收费渠道,或刻意挑起冲突,实现实质性逃费或者大幅度少缴费,然则中国音像协会怎么办?

  规则只能靠规则本身来维护,任何部门或者个人,妄图变规则为一己之私,妄图利用规则大肆牟取部门或者个人利益,只能从根本上破坏规则。

  若属于市场的不还给市场,监管者不退回到完全中立的监管位置上,纷争就不会结束,规则将难以确立,黑色幽默还将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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