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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圆:因禁抢而禁摩,再因禁摩而禁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03日09:23 南方新闻网

  锐圆

  广州禁摩终成事实,一项公共政策让舆情民情如此关注,可见兹事体大。

  禁令既已实行,但讨论不可中断,一边实践一边总结,真理可以由实践检验,何况公共政策,在不断地检讨中革新除弊,和谐二字方可落实。

  禁摩实施之前,警方提前告知有15天“缓刑期”,缓期执行为公众适应留下了空间,这也算是亲民之举了,但是,这件事也反映出执法者对“雷厉风行”地执行禁摩令存在一定顾虑,与此同时,公共交通全面绷紧,故然有新年放假的特殊原因,但公共交通没有做到“雷厉风行”地配合禁摩,也是事实。

  禁摩令必待“三令五申”后才能执行,公共交通在“三令五申”后能否支持广州市民的出行需要,还是问题,毕竟

摩托车点对点的功能是公交车和地铁无论如何也做不到的,真正的考验还在后面。

  禁摩有难度,警察很辛苦。有人又想到了“综合治理”:让摩托车断粮,责令

加油站停止向摩托车出售汽油成了选项之一。

  动用社会资源实现行政工作目标,这在我们的生活中并不少见。但是,这种行政权力如果不受节制,社会将要为此承担巨大成本。禁摩之所以反对的声音如此强大,就是因为这件事本身包含了其他行政目的,与广大摩托车车主无关,所以也难以得到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广州、

东莞禁摩,重要的原因是为了防止双抢,制止抢劫从职责来讲,是警察的事情,社会各界有义务帮助警察,但是为了防止抢劫而让摩托车车主承担了他们不愿意承担的成本。这种成本和职责的转移对于建设法制社会、和谐社会显然是不利的。

  正是同样的逻辑,让加油站承担禁摩的成本一样是荒唐可笑的,好在这只是一个未进入研究和实施阶段的建议,不是成文的方案。在这样的逻辑下,加油站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拒不配合的话,那么逻辑的终点就是加油站违令,加油站则也面临着被禁的可能。禁加油站,谁都知道是个冷玩笑,加油站的背后是具备谈判和讨价能力的国有巨头,他们配合地方不卖油给摩托车,营业额下降一点,对他们来说也无所谓。但是,社会机构和个人,能为行政目标做多少奉献,界线在哪里,是一个应该讨论清楚的问题。

  广州市民特别是摩托车车主为禁摩付出了可观的成本,一切反对的意见对政府来说都是非常有价值的,行政权力不是无远弗界,即使目标具备充分正当性。中医讲,治一经损一经。损掉的,并不一定是落后的、无价值的,有时甚至是更有价值的。摩托车可能就是如此,我们禁掉的,可能正是科学的完善的城市交通体系中的重要的一部分。

  专栏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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