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日回顾:

毛寿龙:允许自带酒水,饭店何乐不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3日00:52 新京报

  人都是理性的,在任何情况下,人们都要尊重他人的理性选择,并给予适当的空间。

  最近,媒体上频频曝光,说某某去某饭店请客吃饭,被谢绝自带酒水;又说某某去饭店请客吃饭,被允许消费自带酒水,但要收取高额开瓶费。

  顾客愤而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酒店谢绝顾客消费自带酒水或者收开瓶费,属于霸王条款,饭店应该允许顾客自带酒水,而且不允许收取开瓶费,饭店要退回已经收取的开瓶费。

  法院判决作出了,饭店当然必须执行。不过,中国不是判例法国家,法院作出的判决只适用于特定的案例,而不作为其他法院进一步判决的法律依据。所以,可以预料,这一争端并不会因为这一法院判决而终止。

  这就需要进一步理清道理,饭店是否有理由谢绝自带酒水,或者收取开瓶费。从契约理论角度来看,这实际上是饭店与消费者之间的合约问题。根据交易自由原则,饭店可以要价,消费者可以还价,消费者不愿意还可以走人。如果是这样的话,饭店是可以规定是否允许自带酒水,或者收取开瓶费,而消费者也大可选择在什么样的饭店里去消费。

  显然,饭店让不让自带酒水,消费者要不要去不让自带酒水的饭店吃饭喝酒,这是各自的选择权的问题,不存在对与错的问题。

  不过,人都是理性的,在任何情况下,人们都要尊重他人的理性选择,并给予适当的空间。在当前情况下,消费者选择去饭店吃饭,而且自带酒水,是很理性的选择,有时甚至是当然的选择。因为对于消费者来说,过去人们一般适应的是在家请客吃饭,现在逐步过渡到在饭店请客吃饭。之所以选择去饭店请客吃饭,主要是人们的生活节奏越来越快,已经很难支付亲自做饭菜的劳动力成本,去饭店请客吃饭,是合理的选择。

  对只吃饭不喝酒的人来说,估计问题不大,但是对又吃饭又喝酒的人来说,去饭店吃饭显然有一个额外成本:酒店的酒水往往比市场价格高一倍以上,而这部分高出的价格是消费者不愿意支付的,因为只要花费一点点时间成本,在超市里买一瓶酒带上,就可以省好多钱。如果消费者家里有好酒,放在家里自己又不喝,想请朋友喝又没有时间或者手艺做菜,就去饭店,自带酒水,不仅是理性的,而且是当然的选择。

  对饭店来说,顾客来吃饭当然是好事,如果顾客不仅吃菜,而且还喝酒,更是一件好事。因为饭菜的边际成本比较高,买进来还要加工,还要冒卖不出去变质的风险,而酒水,只要进来了卖出去就有一半的毛利。如果客人来了,不仅胃口好,而且酒量大,猛喝酒,饭店更是财源滚滚。而顾客来了,自带酒水,饭店少了赚酒水钱的机会,显然不是一件好事。所以,不让自带酒水,让顾客消费饭店的酒水,或者带了收取开瓶费,是饭店的理性选择。

  不过,不让顾客自带酒水,或者收开瓶费,只是局部得益、全局失益的非理性选择。就全局来说,顾客去饭店吃饭,不能选择的是饭菜,这是必须的,但是可以选择的是酒水。中国人过去喜欢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现在随着经济转型,社会转型,饮食习惯在发生变化,喝酒虽然快乐,但酒后往往头晕脑胀,影响身体健康不说,最直接的是酒后有5-10个小时的时间往往无法正常工作和休息,大醉之后时间成本更高。所以,吃饭不喝酒或少喝酒已经成为越来越多的顾客的理性选择。

  如果顺应这个变化趋势,饭店的选择起点就应该是顾客不喝酒。在此基础上,如果顾客选择喝饭店的酒,那是饭店的福气。如果顾客选择喝自己的酒水,那饭店也不会损失什么。由于顾客一喝酒,其胃口就会大一些,这时饭店反而会有更多的饭菜销售量,这也会有一些赚头。如果选择的起点是顾客要喝酒,而且只喜欢喝自己带的酒,去饭店点菜吃饭只是为了喝自己的酒才去。

  这时如果饭店选择不让顾客自带酒水,或者收取高额开瓶费,不是把顾客推向其他不做如此选择的饭店,就是顾客在自己家里请客喝酒,这无疑是为了挣酒水钱做饭菜生意,无疑不理性到极点。如果这么思考,饭店谢绝自带酒水,收取高额开瓶费,不仅对顾客不利,对自己也不利,至少是没有什么好处。

  饭店允许自带酒水,不仅对自己没有坏处,反而可能对自己有好处,又何乐而不为呢?

  毛寿龙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行政管理学系主任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117,000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