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圣祥:中国纳税成本全球第八的背后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23日04:54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世界银行与普华永道近日联合公布了一份全球纳税成本的调查报告,中国内地由于“每年872小时的纳税时间、47项需缴纳的税种、77.1%的总税率”,在175个受调查国家(地区)中,排名第168位,纳税成本高居第8位。国家税务总局对此并不认同,认为其统计方法、计算方法以及采纳数据等都不科学。目前,国税总局正在对调查报告进行修正,“希望拿出更有说服力的数字”。(1月22日《中国经济周刊》)

  实话实说,这份调查报告在某些方面的确是“不科学”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纳税成本全球第八”的相对排名就一定不科学。因为排名所依据的标准毕竟是一致的,人家并非仅仅针对中国。退一步,即使“纳税成本全球第八”或有不精确,但笼而统之的“纳税成本高”却几乎是一个不争的事实。网络上压倒性的评论留言便能印证这一点。

  纳税成本是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为纳税而耗费的人力、物力、财力与本期实缴税收之比。纳税成本也被当做奉行成本,就是纳税人遵守税法的规定、履行自己纳税义务所需要额外追加的成本。在我看来,人们觉得纳税成本高可能有两个原因:一是这个成本在绝对数上高,也即实际支付的成本总量高;二是这个成本在相对数上高,也即非必要支付或者零效用支付的“无效成本”太高。

  显然,税务总局对“纳税成本全球第八”的“不科学”指责,主要集中在前者上。比如,我国税制就没有美国复杂,美国两大本两三千页16开版本的税法,每年都要进行修订调整,美国没有任何一个税务官员能够把这两本书全部弄懂,都只是了解自己负责的那一小部分。如此复杂的税制,纳税人因纳税而耗费的人力、物力、财力能少吗?

  但是,我们的“纳税成本高”主要还不是高在总量上,而是高在“无效成本”上。美国两大本两三千页16开版本的税法,虽然繁杂,却有利于促进税收的规范和税负的公平;与之相比,我国税制或许相对简单,纳税成本的增加往往无益于税收的规范和税负的公平,乃至还有损于公平,比如合并前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就是如此,“费目繁多”亦是如此。不必要的烦琐和无效的烦琐,显然会加深“纳税成本高”的心理感觉。

  正因为如此,国税总局要对调查报告进行修正,洗刷“纳税成本全球第八”的“恶名”,我认为意义不大。既然“纳税成本高”已成事实,重要的就不在于排名全球第几,而是向优秀者学习,增强为纳税人服务意识,提高依法征税水平,铲除“无效成本”,让每一分钱的纳税成本都成为必要并且达到最小化。

  舒圣祥(浙江 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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