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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晓波:如何面对中日现实利益之争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0日16:16 南风窗
初晓波 “没有永恒的敌人,也没有永恒的朋友,只有永恒的利益。”英国政治家和作家本杰明·迪士累利的这句名言,很少被用在中日关系上,因为很多中国人对日本特有的疏离感远远超过了亲近感,更因为当前中日之间的战略互惠举措不足,现实利益之争却比比皆是。但是,笔者这里仍然要沿用这一框架,并且辨别出什么是核心的利益冲突,什么是可以妥协、共赢的利益区间。只有理解了各自的“基本需要和欲求”,双方才可能有所放弃有所得。 非核心利益冲突 就国家利益而言,维护国土、人口、主权等国家存在的基本元素之外,同各国有尊严地平等交往也是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但在当前的中日关系中却并非核心要素。由于中日两国的崛起目标并不一致,外交领域的回旋余地其实相当大。例如在中日之间所谓“东亚领导权”之争的问题上,中国政府多次申明,中国无意通过推动东亚一体化进程来谋求地区领导地位;如果说一定要找出一个东亚共同体的核心或主导者的话,具有丰富一体化经验和卓越协调能力的东盟要更合适。只是,这种表态暂且不能宽慰日本从“亚洲第一”到“亚洲一员”的失落,短期内也没有平息日本国内关于“中国亚洲霸主威胁论”的声浪,甚至有学者还总结出中国的战略是按照地区大国—世界大国—世界霸权三步走,因此视东亚一体化过程为“民主”日本和“威权”中国的短兵相接。不过,以此为借口不断拓展东亚共同体成员范围的做法,对日本来说的确是紧迫的国家利益,却并不构成对中国的战略妨碍或外交负担,因为中国的利益主要在于经济崛起,与日本的政治崛起可以并行不悖。我们不必担心中日之间会在类似问题上发生冲突,因为这个目标在彼此国家利益图表中的位置大相径庭。 探讨中日现实的国家利益冲突,还要注意有些利益冲突仅仅是表象,是被一方政府用来转移国民视线,或者作为借口导入内政变革。例如,日本几次争取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席位的努力都以失败而告终,社会舆论风潮把矛头指向中国和韩国等国家的阻挠干涉,把“入常”问题视为中日国际地位的倾轧反击战。其实认真考察“入常”在日本国家利益中的位置我们会发现,这种“屡战屡败,屡败屡战”可能醉翁之意不在酒。善于利用外部事件营造国内政策所必需的氛围一向是日本的特长,我们还记得海湾战争为日本制定PKO法案打开了大门;9·11事件为反恐特措法及自卫队武装迈出国门扫清了道路;朝鲜的导弹和核试验为“有事法制”通过、防卫厅升格为省、重新审视“无核三原则”等此前的禁区提供了借口。而围绕“入常”引发的“普通国家诉求”和修改和平宪法的舆论可以说已经基本达到了目标。尽管中国部分网民因为历史认识问题签名反对日本“入常”,但中国政府首要考虑的不是针对哪个具体国家,而是维系《联合国宪章》精神、增加联合国代表性、更充分发挥联合国作用的基本改革原则,这既是中国长远的国家利益,也是包括日本在内的世界大多数国家共同的国家利益。所以说,日本“争常”失利的障碍并非中国,而是它自己。 中日“非核心利益冲突”还表现在从零和博弈到共赢、从短期到长期的可能性转变中。中日之间曾经发生过大量的经济贸易摩擦,从农产品的大葱、香菇到纺织品、高级消费品,从企业人事管理纠纷到政府开发援助。考虑到国内市场和利益集团的要求,日本曾经多次挑起对华贸易战,也曾经利用“禁运”或者“暂停ODA贷款”等方式对中国施加压力,但事实表明,在全球化高度发展的今天,国家之间“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联系愈加紧密,通过制裁来解决双方利益冲突的做法已经被证明是于事无补、不得人心的。中日之间每年超过2000亿美元的经贸往来和超过450万的人员往来,使彼此间已经结成了经济上的命运共同体。尽管日本极少数人鼓吹的“中国经济威胁论”仍有市场,尽管中日之间经济贸易领域的现实利益冲突仍将长期存在,但近年来日本所谓的“中国带来景气”证明,只要放眼长远,这些冲突都会被控制在一定领域和范围之内,不足以影响中日关系的大局。 中日战争的善后问题,也是近年来引起媒体颇多关注但实际上并非华山一条路的典型例子。早在中日邦交正常化之初,中国政府即已明确放弃国家层面的战争赔偿请求权,所以现今在日本尚在诉讼过程中的十多起强制劳工诉讼以及慰安妇、细菌战、重庆大轰炸、南京大屠杀等几十起诉讼的中方原告,只能诉诸国民个人的索赔权,而随着大批的原告年事过高纷纷谢世,旷日持久的诉讼最终有可能自动消弭。关键时刻已经到来,在唯一赢得日本高院“同意开庭辩论”机会的“西松建设诉讼案”的中国劳工于2007年3月16日出庭陈述后,4月27日的终审宣判就将作为判例直接决定“中国公民是否具有对日个人赔偿请求权”。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中国人提起的各项对日诉讼就将被“全部封杀”,这将是历史的极大遗憾和莫大讽刺。不过即便如此,中国政府和社会也可以自己承担起对本国受害者补助的责任,韩国和台湾地区的索赔请求没有得到满意结果时,就是采用了这种方式。 最令人担忧的部分 那么,中日现实利益冲突最令人担忧的部分究竟在哪里?按照以上几个原则来看,中日之间包括钓鱼岛领土之争在内的东海划界与油气资源争端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警惕。首先,中日存在争端的广大海域有足够使用80年甚至更长时间的丰富资源,在新的廉价清洁能源大规模普及之前,这些不可再生的资源是各国在目前仍不太平的世界上生存发展的基础,对中国和日本两个庞大的经济体来说尤其如此。近年来中国社会的迅猛发展引发的能源短缺以及国际市场的动荡不安更强化了国人这种认识。中日之间的能源竞争已经不仅仅限于东海,放眼俄罗斯西伯利亚输油管线之争、中东伊朗油气田开发、甚至一直拓展到拉丁美洲、非洲,这种全球范围的激烈竞争反过来激化了彼此在东海油气田问题上的争端。 更重要的是,这种资源竞争与领土争端相结合,也就使发展基础与国家的生存空间争夺融为一体。国家主权、安全和长远战略在任何国家利益的排序中都属于重中之重,不可替代。任何一个国家都很难通过单方面的妥协来消弭分歧,解决争端,中国很早就提出“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思路,但始终得不到正面回应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当然,中日两国分别与其他国家都存在着领土和资源争端,但是中日之间在东海问题上利益分歧尤为错综复杂,而且这种争端已经与中日两国最为棘手的历史认识问题联系起来,形成了一种制约理性认识和坦诚解决问题的氛围。更令人担忧的是,在东海问题上中日之间摩擦频率和烈度都很高,双方军事力量在此区域存在非常集中,完全有可能因“擦枪走火”的突发偶然性事件引发直接冲突,甚至是一定烈度的军事接触或战争,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未雨绸缪。 中日诸多现实利益之争,目前看来,至少有三个解决之道。其一是“从最坏处着想,向最好处努力”,在中日之间建立稳定、长效、畅通的信息交流渠道,避免因偶发、局部事件造成两国甚至区域内局势失控。这不仅是根据中日关系微妙现状所作的必要预防措施,也是“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的战略需要。毕竟,“以邻为伴,与邻为善”是中国基本国策,中日现实利益冲突不能超越“保证更长时间的和平发展”这个战略利益。其二是建立更有效、更多元、更权威的对话平台与机制。这包括中日双边保持紧密接触、努力提高最起码的政治互信、司法互信和军事互信;增加包括中美日、中韩日等三边沟通与协调;增加中日两国在联合国、国际贸易组织、东亚共同体、朝核六方会谈等不同层面上的良性互动,为中日隐性冲突提供更多安全阀。最后是作为欠发达国家的中国,要加强维护国家利益的能力尤其是制度、文化等软实力。《宋史·董槐传》说:“外有敌国,则其计先自强,自强者人畏我,我不畏人。”现实利益的争夺固然无孔不入,但前提是有隙可乘。以台湾问题为例,只要祖国大陆的政治进步和框架设计赢得海峡对岸赞许,和平统一不再是镜花水月,那么在这一趋势下日本就将不得不“成人之美”,由此中日夹缝中的台湾宝岛不但不会遭同时崛起的东亚两强“挤压”,相反会成为中日共同利益的新的生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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