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彪:医生开高价药患者敢不签名吗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6日02:00 新京报

  江西省在“五一”前出台规定,凡医生开出单价在70元以上的高价药,须经患者或家属签字同意后才能使用。记者了解到,江西通过建立处方点评制、互认制等有效措施,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加强卫生行风建设,降低病人的医疗费用。(5月5日《新京报》)

  患者一签名,医生就笑了:掏钱都认了,谁还敢不签?

  不往远处说事,就举当日该报一例:北京市民刘磊前几天带5岁的儿子去医院看病。早晨9点多去挂内科,下午3点多才叫到号。跟大夫大体说了一下情况,大夫各处捏了捏,问了问,然后就刷刷刷开出了5、6张化验单,收费处的小姐三下五除二高喊出了“854块8”。看不看病,外面的上百号人等着叫号呢;交不交钱,不交后面的长队等着送钱呢……这位北京市民虽然满肚子疑问,但还得把钱掏了;如果他在江西,就能拒签名吗?我看是不可能的。

  古来“弱国无外交”,历来“弱者”也无权利。就现下的医疗形势而言,医患双方地位是极不对等的,在权利与义务拥有上也是不对称:医生处于绝对强势,他们不但拥有极具排他性的专业优势,而且医疗资源特别是好的医疗资源紧张也导致他们养尊处优。患者处于绝对弱势——你不上门有人送上门,且几乎所有的医生、

医院都这样“牛”,你能怎么办?

  在询问病情都要收“咨询费”、睡在病床上都要收“运动费”的时下,让患者弱势掌握“一枝笔”,那情势怎不成鳌拜逼康熙盖印——签也得签,不签也得签,反正就这样的医疗服务。患者能否用得起、用得好“签名权”,看看医院收费处那一张张无奈的脸就知道了:他们什么也不懂,也没有更好的去处,只能惟医生之命是从,哪还敢挺起腰杆计较医生的“书法”,理直气壮地与医生讨论应否检查、该用啥药?

  前不久去听一个讲座,教授称要让医患平等,有效措施之一就是让医生做辅导员,给患者做“选择题”:在医药选择上患者固然是个外行,但只要明确告知其各种医药(治疗)的效用、收费多少,加上医生简单易懂的指点,大部分人就能选择、会选择的。举个例子来说,一般支气管发炎需用消炎药,不妨提供先锋霉素、环丙沙星等常规品种,让患者自己选择一种使用。做“选择题”其实是让医患双方在地位上先对等起来,自然发还了患者对医疗的知情权,授予了患者就医用药决定权,医药自然也就进入了患者的监控之列,谁想注水掺沙就不可能。这无疑是个不错的思路。

  □成彪(江苏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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