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财政不支持,公交优先只能是空话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8日09:26 新京报

  新京报社论

  厦门是著名的旅游城市,但是当游客在那里乘坐公共交通时,可能会为当地的公交站名困惑。现今,厦门多处公交站均以医院、商场等名字冠名,其中“塘边颈腰痛医院(光亮医院)站”更是因其长达12字而遭市民质疑。民众对这种“卖站名牟取暴利”的做法颇有微词。

  其实,公交站名商业化的做法绝非厦门一地。在长沙,有45个公交站的老街老巷名称,被一些民营医院、商业卖场、培训机构以及房产公司的名称取代;在合肥,沿用了几十年的“三里庵站”也被改成了“国购广场”。

  公交站点商业化的弊病显而易见。公交站点名称设置的首要原则,就是要便利于百姓生活,因此,公交站名理当以道路名称、或者当地标志性建筑名称来命名,否则,只会给市民出行添麻烦。

  道理如此浅显,为什么还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显而易见,商业化命名站点给公交企业带来了直接的经济效益。但是,据报道,通过这一途径谋取经济效益,更多地是被市场亏损“倒逼”出来的。记者调查显示,厦门公交集团公司拥有1万多名职工,公交线路160多条,公交车2280多辆,占厦门90%的公交市场。

  然而,庞大的规模也带来了沉重的经济包袱,目前集团公交部分每年亏损3000多万。

  城市

公共交通供给在本质上属于社会公共产品的组成部分。与其公共产品地位相适应,城市公交在经营上是不以经济效益为根本目标的,公益性才是其主要的追求。因而,公共交通企业在一段时期出现亏损运营是正常的,需要地方政府进行财政投入,弥补这些亏损,维持公交企业的正常运营,保障其公益属性的持续与改善。

  然而,问题恰恰出现于此。建设部公布的一份调查数据显示,2006年全国117个城市公交企业中,没有得到政府财政补贴的有42家,比例达36%。可见,国内不少城市的公交企业都出现了功能与投入错位的问题:公交企业的公益属性在运营中获得了体现,却在政府财政投入环节缺失不小。因此,公交企业为了维持正常运营,出售站牌命名权就成为了无奈的选择。

  早在去年年底,国家建设部等4部委就联合发布了关于公交优先的意见,明确“城市公共交通的投入要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纳入公共财政体系。地方人民政府要加大对城市公共交通事业的资金投入力度。”然而,厦门“12字公交站名”表明,这一政策在很多地方并没有落实。

  政府部门如果仅仅是把强化公交事业的公益性停留在口号上和文件中,而没有真正实现财政资金的投入和落实,就很难解决公交企业的经济压力和运营窘境。受到存续压力的公交企业就会选择商业化的利益诉求,最终背离了公共交通的公益属性。

  因此,从理顺体制的角度看,实现建设部等四部委提出的“公交优先”,实现“财政优先”非常关键,也就是首先让公交企业具备提供公益服务的经济实力。仅仅强调路权上的优先,决不是“公交优先”概念的全部。公共服务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如果公交企业失去了服务的经济基础,那么所谓的“优先权”等政策优势,也会因为服务意识的淡化而最终落空。从这个意义上说,“12字公交站名”考验的并非是公交企业的“良心”,而是地方政府的财政支出管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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