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才安:减“副”为预算改革开路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1日10:07 南风窗

  四级党委集中换届工作,如今已经进入下半程。回顾已经完成的党委换届,最大的亮点当属减少副书记职数,形成“一正二副”的新模式。舆论对这一结果表现出乐观的欢迎态度:精简职位可以降低行政成本,“减副即减负”。

  “好事”的时评家甚至计算出,一级党委只要多一名副书记,一年就要多支出30万元,其费用可以支出10名公务员或10多名企业员工,从而说明裁减副职可以节省财政开支减轻纳税人负担。

  诚然,“一个省有四五十个省级干部,几百个乃至上千个地厅级干部,一个县几十个县级干部”太过臃肿了,为这些人支出薪水加车马费是一笔昂贵的开销,综观舆论,焦点即基本集中在“减副即减负”上。然而,一些公共财政学者和公共预算学者提醒说,四级党委减少地方党委副书记职数所节省的开支,在预算大盘子里不过杯水车薪,“一缸水少了几瓢水而已”。

  这并不是说这些学者不看好“1+2”模式,恰恰相反,这是一个让他们心跳加速的议题。他们关心的是,“减副”会否是中国改革的一个态势,党委已经带头精简副职了,接下来政府会否精简副省长,副市长,副县长和副镇长职数?毫不夸张地说,他们对“减副”的敏感度无人能及。他们太清楚“减副”对于中国正在进行的公共财政建设、公共预算改革意味着什么。

  1994年中国才出台第一部《预算法》,而真正启动预算改革,确切地说是部门预算改革也是1999年以后的事情。彼时,中国改革开放已经进行了21年,政治结构已经发生了一些变化,而有些变化看上去对公共预算建设并不有利。

  具体地说,宪法以及1994年预算法赋予人大的预算权力主要由党委和政府构成的“行政预算体系”来行使了,直到1999年部门预算改革之前,人大并没有介入预算领域。1999年以来,“钱袋子的权力”在各级人大逐渐兴起,然而人大很快发现,原来由党委和计划委员会控制的资金分配权力已经“零碎化”到各个分管领导和各个部门,预算权力呈现出一种“非正式制度”的色彩,监督不易也。

  以省级政治为例,一名公共预算学者截取了一个省级样本,在那里有近20名分管领导,他们是省委常委和副省长,每个领导周围都围绕着一些党政部门,即他们的政策领地,各个领导在自己的政策领地拥有几乎排他的“预算权力”。学者称之为预算中的“多支笔”现象。同时,这些政策领地事实上成为分管领导的“选民”。

  这是行政首脑与副职分享权力的结果,即将一些支出的决定权下放给分管各个领域的副职,某些资金被独立出来作为这些副职的专用资金。如果分管领导要支持某个部门的某个项目,他可以“批条子”给部门,部门就可以凭着它去财政要钱,财政就从各个分管领导人的“盘子”里将分管领导同意的资金拨付给部门。这就是中国地方预算中非常普遍的“批条子”的现象。由于这是无约束的权力,为贪污浪费现象埋了下伏笔。

  在一个正式预算制度,预算编制的权力一般被赋予行政首脑,并有一个由行政首脑直接领导的“核心预算机构”。如果我们确实打算把

财政部门塑成“核心预算机构”,这就意味着要将种种“非正式预算权力”取消,让所有的财政资金都进入财政部门的“笼子”,然后再统筹编制部门预算,提交人大审查和批准,走向公共预算。

  有关学者的调研报告记录了公共预算实践者这样的观点,“目前的部门预算改革是规范部门的行为,但是,如果不规范政府的行为,不规范各个领导的行为,部门预算改革是很难成功的。只规范部门的行为而不规范政府和领导的行为,就会把各种矛盾下放到部门,让部门左右为难。”

  显然,这是一个权力重新配置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权力受约束的过程。预算从来都是政治过程的中心,预算改革事实上也就是实施行政和政治控制。公共预算学家对“1+2”模式的解读也因此与众不同。他们很清楚,中国目前的预算改革只是蜻蜓点水,通过部门预算改革动了一些职能部门的“奶酪”,至于对与财政部门平级的“准预算机构”以及高于财政部门的“领导财政”改革,并未提上议事日程。人大监督亦停留在部门预算层面。

  公共政策学者更为此设计出一条路径:给行政首脑设置一个决策咨询委员会,为其配置各个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从而弥补裁减副职后留下来的决策真空,因为目前“主持全面工作”的行政首脑,决策过程严重依赖于控制着各个政策领地的副职的专业知识和信息。唯其如此,“减副”改革才会顺利过渡云云。

  未来若干年内,如果改革按照上述公共政策学者设计的路径行进,裁减副职,这将意味着中国预算改革面前的最大一块石头被搬走了。减副,为预算改革开路——这是公共预算学者喊出的口号。(陈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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