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大焕:党纪案件公开审理影响深远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9日09:53 新京报

    作者:童大焕(北京编辑)

  现代法治社会确立了非常完善的控辩程序,以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利益,避免受到公权力的伤害。而党纪政纪案件的公开审理,正是保障当事人权利的必要前提。

  近日,上海市纪委对媒体表示,打算从今年开始在全市推行党纪政纪案件公开审理改革方案。此前,有多位人大代表提议应对某些违纪违法案件实行公开审理,增加透明度,消除市民及传媒的无端猜疑。并认为此举是党内民主的有益尝试,有利于提高公共权力运行的透明度。

  此举可视为信息公开又迈出实质性的一步。在现阶段的制度安排下,很多党员在政府部门或者国企中担任重要领导职务,他们的动向,直接关系到公众的利益。因此,上海市纪委全面推行党纪政纪案件公开审理,既是对公民和

人大代表呼声的积极回应,也是对信息公开的具体落实。

  仅从茅台老总乔洪一案,人们就可知信息公开对于公众切身利益之重大。从乔洪调任贵州省国资委的传闻,到“辟谣”,到再证实,到最后“双规”的尘埃落定,其间的经历一波三折。而在贵州以及其他一些知道内情的人那里,乔洪被“调查”,早已不是什么秘密,只是时机问题。这样一来,信息不对称完全有可能导致一些股民因此获利,一些股民因此受损。当时就有分析认为,正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造成股民和公众的一次次虚惊和误会。由此带来的后果也将不堪设想。

  但仅指责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是不全面的,正是由于源头上的乔洪被调查的信息披露不健全,导致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严重滞后。

  从乔洪一案,可以看出在现代社会,事关公共利益的党政官员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许多貌似与己无关的信息,实际上都牵动着整个社会的经济和政治生活神经,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

  全面推行党纪政纪案件公开审理,亦是反腐倡廉的题中之义。原郴州市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曾锦春利用不公开的“调查”手段,为自己大肆敛财,11年里,共受贿人民币3000多万元,另拥有不明财产5000万元。由于不公开,不仅为暗中交易提供了便利,而且当事人因此有可能丧失公开为自己辩护的权利。

  而在现代社会,申辩权亦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任何公民都没有自证其罪的义务。

  正是基于这个理由,现代法治社会确立了非常完善的控辩程序,以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利益,避免受到公权力的伤害。而党纪政纪案件的公开审理,正是保障当事人权利的必要前提。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