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雁:谣言短信考验着政府信息监管能力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3日08:13 法制日报

  新闻分析

  本报记者 王晓雁

  一条短信造成商品价格剧烈波动,甚至到了几乎要毁掉一个产业的地步———在近期“谣言毁蕉伤农”的热点事件中,手机这个“第五类媒体”散布虚假信息的“威力”之巨,已让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心惊肉跳。

  其实,除了这次的“食用香蕉会得SARS”,以前还有过“X地的西瓜注射了红药水”、“北京的病猪肉吃了会染上脑炎”……如果要总结点规律的话,这些引起社会不安的虚假信息,总在拿关系民生的食品和健康问题来大做文章,并且散播的途径几乎是相同的:手机短信。

  且不说最初散布谣言的人居心何在,问题是:原是方便人们沟通交流的短信息,为何屡屡成为伤害产业、引起民众不安的“罪魁祸首”?谣言短信又为何能够大行其道畅通无阻?

  应该看到,和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不同,手机是点对点的传播,具有隐匿性和便捷性,更容易通达一般受众。我国现在使用中的手机已超过4亿部,也就是说,其覆盖面超过了任何一种传统媒体。这意味着每个手机用户都可能成为信息的传播者和接收者,社会整体的信息传播量因此而海量扩大。与此同时,个体对信息真伪的辨别能力相对不足,这就给手机谣言带来了传播的空间。

  纵观历次谣言短信事件,尽管在事发后,政府部门澄清事实的确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各部门各管一段,澄清方式过于简单,难以消除公众心中的疑团。面对新的信息传播手段,如何进行有效的信息监管,既不侵犯公民正当权益,又能维护社会稳定?信息监管问题已成为政府部门面临的一个新课题。

  谣言止于智者。北京市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胡钢认为,政府和行业协会只有强化危机公关意识并且配备紧急预案,及时了解行业舆情,实时监测包括手机、网络在内的各类传媒,迅速将监管结果变成公共信息,使公共信息的公开速度快于谣言传播速度,才不给谣言传播留下机会。

  既然监管的不是传统媒体,政府部门自然也应该考虑一下新思路、新办法。信产部电信研究院一位专家则表示,是否可以考虑建立公共舆论监测制度或者在手机使用者中选聘信息员,以争取在谣言泛起之初,就对相关问题有所知觉?另外,还可以设立便利的查询举报制度,降低群众行使知情权的成本。这位专家认为,像海南香蕉业的此次事件,假如事先有短信举报查询热线,并公之于众,设以相应的奖励,相信短信谣言的危害范围和程度都会小得多。

  而电信分析师王斌提议,在整顿谣言短信过程中,电信运营商这个角色不能缺位,因为其对提供的短信平台负有监管责任。“可以从技术手段上加以防范,对其内容应加以必要的监控,建立粉碎、过滤谣言关键词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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