匡生元:我们应该首先对“毒牙膏”说不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7日00:05 红网

  倘若不是香港海关发布警告称,从来自内地的美加净、三七、田七等3款牙膏中检出含量分别为0.21%―7.5%的二甘醇,呼吁消费者不要使用,那么像我这样的消费者是不会知道牙膏里还含有这玩意的。

  当然,二甘醇属低毒类化学物质,进入人体后由于代谢排出迅速,无明显蓄积性,迄今尚未发现有致癌、致畸和诱变作用的证据。但问题是,像卫生部(先前不是有个牙防组专门给牙膏认证的吗)这样的管理部门怎么不先就告诉人们牙膏里有二甘醇这玩意呢?(见6月16日《人民日报》)

  按理说,像牙膏里是否允许含有二甘醇,允许含有多少,国家应该有个标准,可是我们没有国家标准,只有企业标准。也就是含不含这个二甘醇,含多少,完全由企业说了算。这就是说二甘醇在牙膏中的含量很有可能很高。如果二甘醇的含量颇高,那么它对人体有没有害呢?这是很叫人担心的。

  问题还不止于此。随着牙膏行业的发展,牙膏中含有越来越多的成分,而现行的生产技术标准失于简单,有的甚至没有国家标准。著名口腔专家、第四军医大学史俊南教授就举了这样一个例子:他曾经主持的一项试验显示,目前存在于许多牙膏中的发泡剂成分(SDS)当浓度为0.01%时,会对牙周膜细胞有明显的细胞毒性作用。然而,由于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这一结果至今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因此,人们很难不怀疑现在我国的牙膏质量是否安全。

  牙膏是清洁牙齿,保护牙齿健康的。而且从小孩到老人天天都在使用它。因此,必须要有严格的国家质量标准作保障。如果连个基本的标准都没有,牙膏的质量如何保障?人们如何敢放心地使用牙膏?

  此外,对于牙膏这种“进口”的日用化工产品,完全可以强制企业在外包装上标明主要的化学成分,特别是对那些低毒类的成分和像发泡剂这样超过一定比例会形成毒性的成分,必须严格标明其含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这样,既可以表明牙膏的质量,又能够让人们明明白白地使用,踏踏实实地消费。

  有关专家指出,我们要对“毒牙膏”事件说“不”,但另一方面“毒牙膏”事件也提醒我们尽快完善牙膏生产的国家标准,尤其对其中可能有害的成分,及时进行严格的安全性毒理试验。这样的话,不仅不会授人以柄,也会保障国内消费者对牙膏安全的信心。对牙膏质量负有管理之责的部门应当重视专家的意见,赶紧做好这些工作。不要再干人家宣布有毒有害后,我们才急匆匆地去应对这样的笨事。这种笨事不但使我们处于被动的地位,而且影响着人们的消费信心。

  其实,在我们这儿应该这样赶紧做的,岂止是牙膏生产。

稿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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