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扬:不该让交强险承载太多功能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8日08:30 大河网-大河报

  作者:晏扬

  中国保监会日前公布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草案)》,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草案规定,从今年7月1日开始,交强险费率将与每位车主的交通事故和交通违章记录挂钩,实行上、下最高30%的浮动。(见6月17日《东方早报》)

  交强险费率上下浮动,有奖有罚,看上去公允合理,但我认为,它至少有三个不合理之处。

  其一,交强险被指存在“暴利”问题,一年达400亿元。尽管中国保监会出面予以否认,但却不愿向公众提供交强险的明细账。显然,如果交强险存在“暴利”问题,机动车车主每年所缴交强险保费本身就过高,那么建立在这种不合理费率基础上的任何费率浮动,也都是不合理的,都很难让公众信服和满意。撇开这个问题而谈费率浮动,难免给人避实就虚、顾左右而言他之感,试图以“奖优罚劣”来转移人们对于交强险“暴利”问题的关注和追问,这是不可能的,也不是一种负责任的态度。

  其二,交强险费率上下最高浮动均为30%,看上去奖、惩幅度对等,但我们不要忘了,当车主平时违章之时,交管或城管部门已经对其实施了处罚,如果再据此提高该机动车的交强险费率,就相当于重复处罚,车主一次违章要交两份钱。

  更重要的是,司机一次违章应交多少罚款,《道路交通法》及相关条例规定得一清二楚,任何变相提高罚款标准和额度的措施,包括以浮动交强险费率的方式对违章车主实施二次处罚,严格地讲,都不符合《道路交通法》的规定。

  其三,交强险费率下调更像是一个可望而不可即的“画饼”,很少有车主能获此奖励。就像一些老司机说的,“一年内发生一两回剐蹭等小

交通事故很难避免”;就像一些新司机说的,“违章停车、压线等情况,稍不注意就会发生”。再加上我国城市道路交通设计不合理,且处处都是交管部门为了多罚款而布下的“陷阱”,一个再守规矩的司机,几天、几个月不违章容易,一年、几年不违章难。其结果可能是,受费率上调处罚的司机多,而受费率下调奖励的司机少,交强险总体费率因此不降反升。将交强险费率与车主的交通事故和交通违章记录挂钩,其意图也许在于促进
交通安全
和司机遵守交规,但此举的合法性、合理性让人怀疑。尤其是,此举会否变成保险公司谋取更大利益、进一步对车主实施盘剥的工具,人们对此并不放心。从本质上说,设立交强险是“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即它承载的功能就是“赔偿”,至于促进交通安全和司机遵守交规的重任,远非交强险可以承受之重,甚至还会导致这一险种的功能异化。

  总之,从维护交强险纯正性质的角度看,我以为,交强险费率不应与车主的交通事故和违章记录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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