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井富豪生长史
解密北京森豪公寓系列案
□ 文/本刊记者 张羽
他曾操控十几亿资金,被捕时却身无分文;他被称为地产狂人,名下却无一处房产;45岁的他是为人豪爽的梁山好汉,还是传闻中的黑道大哥?轰动一时的森豪骗贷案主角邹庆究竟有着怎样的人生轨迹?本刊追踪四年,为读者独家披露案件背后的其人其事——
“他不准备上诉了,但这并不代表他服从判决。”5月12日,邹庆的代理律师刘汝忠在电话里向记者转述的时候,语气中充满遗憾。2009年4月29日,邹庆因信用证诈骗罪和合同诈骗罪,一审被判无期徒刑并处没收全部财产。
犹记2008年4月第二次开庭的时候,记者曾在法庭外瞄到了邹庆一眼:中等个子,微胖,神情漠然。如果不是此前见过第一次庭审时的照片,很难将他与传说中的“地产狂人”联系起来。
棚户区里走出的万元户
在百度上搜索“邹庆”,最紧密的关联词除了森豪,就是酒仙桥。从北京的亮马桥往东走直到东北四环,可以找到一个叫酒仙桥的地方。一水儿的苏式建筑风格的老式楼房,方正的三层建筑中间夹杂了大量的棚户区。邹庆就住在这样一个地方——酒仙桥十一街坊15楼。
“几街坊”是酒仙桥地区特有的称呼。1952年,在苏联和民主德国的援助下,酒仙桥地区兴建了大批军工电子企业,为了保密起见大都以738、798这样的代号称呼。大量的工厂在提供就业机会的同时,也开始兴建配套生活区。据居住在此一位老人回忆:“十一街坊是1955年开始建,1956年建好的。对面的十二街坊,则要晚一些。”大爷告诉记者,在这里你要打听人最好知道他是哪个厂子的。
据多方证实,1964年6月2日,邹庆就出生在这里,小学和中学也都就读于此。邹庆的父母是普通工人,家中有一个姐姐和妹妹,他是家中唯一的男孩。其姐姐向本刊证实:邹庆从小就受尽宠爱,学习成绩也相当不错。然而判决书显示:邹庆的户口于近期从北京市朝阳区迁往了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其渠道和原因不明。
在酒仙桥一带,邹庆也算个名人,“庆哥”的称呼在与酒仙桥有关的地方不时出现。更有甚者,有人将“邹庆”的名字与时下流行的“顽主”称呼联系起来,但与邹庆颇有私交的刘汝忠否认了这个说法。酒仙桥的工人来自全国各地,住户构成复杂,但随处可听见老北京的方言,“发小”、“碴架”、“做局”等等,充满了市井小民的生活气息。
邹庆人生的转折发生于1982年,还在读中学的他因为踢足球而与别人发生争斗,被处以劳动教养两年,随后因私自回家一晚而被加刑一年并送往内蒙古的双河农场执行。
1985年,邹庆回到北京。此时,改革开放之风已经在北京刮了起来,一夜之间出现了许多个体户。劳教回来的邹庆干起了贩卖西瓜和服装的生意,并很快成为“万元户”。在上世纪八十年代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万元户”其实就是富翁的代名词。
从“邹百万”到地产狂人
尽管已经先富起来,但邹庆的日子依旧“折腾”。
1988年,邹庆在一次打麻将时被抓住,恰逢全国禁赌,再次被劳动教养了一年。
据邹庆供述,也正是这一年,他通过朋友认识了北京城市合作银行中关村支行(前身是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城市信用社)时任行长——霍海音。据悉,2002年12月20日,霍海音因涉及高达30余亿的巨额资金,被北京市一中院认定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用账外客户资金非法发放贷款罪,一审判处死刑,现已执行枪决。
“二进宫”后的邹庆在劳动教养结束后,继续做生意。时逢1990年前后全国流行东欧热,邹庆做起了倒卖俄罗斯皮衣的生意,并依靠此举,很快成为京城里赫赫有名的“邹百万”。霍海音曾在一份证词里供述:“1990年再见他时,他已有了自己的公司,说在做进出口生意,这样就成了我的客户。”
金钱带来的是对更多财富的渴望。1994年,中国经济进入了一个可以称之为“狂热”的发展时期,大大小小的民营企业在“民进国退”的号召下如雨后春笋般出现。
这一年,年仅三十岁的邹庆成立了华运达经贸公司,除了经营一些皮件销售、加油站、保龄球、石油设备销售等业务,主要目的是利用其中的房地产部进军房地产业。
在这个行业里,邹庆完成的第一个项目是青年宫写字楼。在邹庆的供述中,其实同期立项的还包括位于朝阳区和平路的别墅群太利花园项目。
房地产业属资金密集型产业,要想在这一行有所作为必须有大量稳定的资金来支撑。这里通常有两个资金来源:上市融资和银行贷款。
此时,霍海音作为掌控银行贷款的一行之长,已经以其放贷能量大而闻名于京城地产圈,作为旧相识,他无疑是为邹庆提供资金的最好人选。据当时在华运达经贸财务部的侯燕妮的证言:“华运达经贸公司资金流量大,老是花钱,可没什么收入。”
邹庆找到霍海音,给他出示了三个项目资料,霍很快答应高息贷款给邹庆。这样,邹庆与霍海音、冯伟签订了4.3亿人民币贷款合同,中关村信用社开始给邹庆贷款。中关村支行职员张蓉证实:“贷款都有合同,有一种临时用款是先用款后补合同的,一般写的都是流动资金贷款。这些合同是后来补的,代表华运达经贸公司签字的是邹庆,中关村信用社是冯伟签字。但没有见过抵押项目的合同、文件。”
据本案主诉检察官刘中分析:“邹庆的这些贷款基本上都是直接从账上就划走的,手续很不齐全。”邹庆自己也承认,这些贷款都是以开发房地产项目的名义,谈好用房地产抵押,但没有签过抵押合同。贷款的担保,也大都是邹庆名下的关联公司。通过这种简单的操作手法,从1994年至1996年底,邹庆的公司共收到中关村信用社贷款7.6亿人民币。这些贷款还过两个多亿,其余都投放到其他项目上了。
1997年,青年宫项目建成,这也是被称为地产狂人的邹庆第一次真正运作完成一个较大工程,刘汝忠认为“这是邹庆运营最成功的一个项目,整个项目大概纯利润能够达到五六千万左右”。随后,1998年太利花园项目也建成开始有人入住。一切,看起来都发展顺利。
融资的陷阱
对于刚刚品尝到房地产所带来的巨额利润甜头的邹庆来说,1998年有两个坏消息:一是当年4月19日,霍海音因为在大连奔德项目上的9亿贷款出了问题,东窗事发后被刑事拘留;另一则是由于经济大环境过热,国家提出了经济发展“软着陆”的概念,其中最重要的一项调控措施就是银根紧缩。这对于大量依赖于银行贷款进行流转投入的邹庆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融资,成为邹庆最迫切的事情。
香港华运达公司是邹庆在香港注册的公司,用于做进出口贸易。为了该公司的业绩,华运达经贸开始通过香港华运达做转口贸易(指国际贸易中进出口货物的买卖,不是在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直接进行,而是通过第三国转手进行的贸易)。作为华运达经贸的总经理,韩智德主要负责这一业务。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信用证是一种重要的支付工具,是进口方银行向出口方银行开具的保证支付文件,承诺当货物到达进口方或出口方发出货物时向出口银行支付款项。邹庆下属的公司利用这一点,以华运达经贸的名义与代理公司签订委托协议,然后以香港华运达的名义与代理公司签订贸易合同,再申请开证,由香港华运达公司的人持合同、船单到香港议付行议付。香港议付行把单据发到国内开证行,经代理公司、华运达经贸同意后,国内开证行就承兑信用证,然后华运达经贸付款赎单。华运达经贸和相关代理公司的职员也证实,在1998年之前,该公司国际货物买卖确实存在。
但是,1998年2月,北京华运达经贸公司的子公司赛格纳经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韩智德以该公司的名义,委托北京市富亿通进出口有限公司与香港华运达公司签订了外贸合同,在向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交纳保证金人民币58万余元、并以太利花园三套房产作为抵押担保后,利用提供虚假的信用证项下随附单据,于1998年2月26日在农行北京分行开立了金额为162万美元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即开证行一经开出、在有效期内未经受益人或议付行等有关当事人同意,不得随意修改或撤销的信用证;只要受益人按该证规定提供有关单据,开证行或其指定的银行保证付清货款),香港华运达则取得了银行垫付的信用证下的款项。
在此后的4月、5月,又连续出现了三笔类似的情况。韩智德在供述中直接承认:“1998年中关村支行出事后,公司资金困难,就没有付款赎单,所以贸易部做了些‘空单’。”所谓空单,是指没有实质交易基础的船单。利用“空单”香港华运达可以在没有实际交易的基础上就从银行中收取资金,从而给邹庆控制下的公司提供了资金流动的空间。
邹庆开立信用证的行为属于“融资”,一直是刘汝忠为邹庆的辩护理由之一。而时任农行北京分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的翁雷也证实:“当时国家外汇管理十分混乱,核销制度不严格,邹庆公司实际是一种融资行为,这不是不可以。”
然而,中国人民银行1997年10月下发了《关于商业银行国际结算远期信用证业务经营风险管理的通知》,并从1998年开始严防无贸易背景的信用证交易,其中最主要的措施之一就是审查信用证单据的真实性。邹庆通过信用证融资的行为就此被停止,此后,韩智德代表华运达经贸与农行谈判,然而制定的还款计划基本都落空了。
2002年4月12日,邹庆因1998年通过华之强经贸委托陕西省汉中市进出口公司签订外贸购销合同,并在中国农业银行汉中分行营业部申请开立远期不可撤销信用证过程中,采取虚构外贸交易的方式在境外议付230万美元的事情,在汉中被羁押,4月28日被取保候审。但因为其及时将款项及利息偿还给了汉中分行,案件在一年之后被汉中公安机关撤销。